人还没出国 护照却被扣

西江都市报 2018-04-03 15:06 大字

本报讯(记者 谢韵 通讯员李晚昌)出国旅游本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然而,梧州市民梁小姐在今年春节前为自己和朋友预订了旅游服务,交付了护照等材料后,因某些原因未能成行,旅行社为此不愿退还护照,这令她很烦心。随后,梁小姐将此事向梧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委会)投诉。经过调解,不久前梁小姐和朋友最终顺利出游。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原来,早在1月底,梁小姐和朋友所在的公司计划给员工发一些奖金。梁小姐就和公司的几个朋友商量着,不如在3月份用这些钱组织员工出国旅游一趟。随后,梁小姐就出国游事宜到市内一家旅行社进行咨询。梁小姐表示,他们出行一共6人,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介绍了一个欧洲十日游的精致小团后,她比较心动。因为该团报队人数大概25人,报团费用仅每人6999元。

“感觉这个团还可以,我们基本确定了报团参加,我便拿着工作人员给的一些资料,回去准备。”梁小姐说,时隔两日后,他们把护照还有一些材料交给了旅行社。可是后来公司在奖金发放上出了点问题,造成梁小姐没钱支付团费。因此,梁小姐就跟旅行社商量,希望对方退还护照和材料。“这个时候旅行社就不同意了,说给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如果我们要拿回护照,就每人要支付1000元的劳务费。”梁小姐说。

对此,旅行社也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梁小姐等人在1月30日到旅行社报名参团时,已经和旅行社落实了共6人3月初出发的一个十日欧洲游的团,并将6本护照交到旅行社手中。随后,梁小姐他们表示此次出游是公司奖励员工的一项福利,因而团费由公司转账支付。旅行社在备齐梁小姐的公司需要的转账材料后,梁小姐所在的公司一直没有转账过来。不久后,梁小姐便要求拿回护照,并表示因为没正式交钱,不算报团。但旅行社认为,就在梁小姐交付护照后,旅行社方面做了大量的相关工作。梁小姐公司方面的行为,属单方解除承诺,对旅行社造成了损失,理应交付相关费用。

最后,经过市消委会的调解及多方协商,旅行社最终同意减少部分团费,梁小姐也同意继续在该旅行社报名参团出游。

市消委会提醒市民,在报团出游前要详细了解相关的条款、出行的内容等,同时应该在签订相关合同后,再交付款项、重要证件和相关材料,避免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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