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用地成私人菜地,谁之过?

西江都市报 2018-03-31 15:55 大字

■田言

据《西江都市报》报道,日前,长洲区大塘街道办事处联合城区公安、交警、建设局等单位和部门,对梧州市中医医院东侧的居民占地种菜行为进行联合整治。

其实这块“菜地”并不大,约800平方米,却令周边居民怨声载道。“菜地”本来是公用绿地,由于附近村民和个别居民在此“划地为界”种菜,越种越多,已成为影响环境卫生的顽疾之一。

“菜地”面积虽然不大,但清理起来却不容易。村民或居民在这里种菜,几乎没有什么成本可言,但相关部门要清理起来就得耗费不少人力物力。即便这样,此类现象仍然屡禁不止,工作人员刚清理完毕,蔬菜很快又种上了。而在这次整治行动中,工作人员在清理“菜地”的泥土后,马上对道路进行了硬化,杜绝这一片地再次成为“菜地”的可能。

城市的公共绿地归全体市民共同所有,居民区之内的绿地也属公共绿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私自占有或改为他用,这是有明文规定的。长期以来,个别居民圈占绿地种菜的情况时有发生,相关部门每年都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却无法从根本上杜绝,由此引发的纠纷也屡见不鲜。

一方面,与有关部门的巡查监管等工作不到位有关。不少被占用的公用绿地,都在比较偏僻的路段,或者物业管理不好甚至是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这些地方,都是有关部门无法顾及的,毕竟执法人员不多,只能是对一些主要干道进行常态化巡逻。像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等,更是因为没有执法权,即使发现了公用绿地被占用的行为,只能是口头制止。

另一方面,则与一些市民素质不高有关。为了吃上新鲜蔬菜、过上自己的“理想生活”,就置他人利益于不顾,甚至破坏公共绿地。在有关部门制止并清理后,他们依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还是会寻找可以用来作为“菜地”的地方。

因此,如何保护好城市公共绿地,打造优美宜居生活环境,是摆在综合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总的来说,有关职能部门必须加强对公共绿地的管理,增加执法人员巡逻密度,在接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反映哪里有破坏公共绿地行为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出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取证,并及时清理,不让破坏公共绿地的人有任何的侥幸心理。当然了,提高市民素质也是关键一环,要进一步加大对做文明市民的宣传力度,让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共同努力,打造舒适、优美的城市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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