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剖宫产留下“后遗症” 患者人流时大出血,在医院救治下保住子宫
本报讯 一名两次剖宫产史患者,第三次怀孕时行人流术后致大出血,经梧州市人民医院妇科帮其保住了子宫。日前,患者顺利出院。
何女士,30岁,因停经两个多月,在当地医院行B超检查,提示宫内早孕。随后,何女士到当地诊所行人流术。在术中突然出现大出血,伴头晕、乏力、面色苍白,血压下降。当天下午,患者何女士被紧急送到梧州市人民医院妇科救治。
医生在检查时发现,患者宫颈口可见血块阻塞,有鲜红色活动性出血。急诊B超检查提示,何女士子宫增大,宫腔积血,盆腹腔有积液。考虑到患者有两次剖宫产史,不排除疤痕妊娠可能,医生临床诊断为疤痕妊娠人流术后大出血、失血性休克,失血性贫血。由于病情危急,何女士宫颈口持续出血,随时有再次大出血的可能。在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医生决定为其实施急诊手术。
由于患者还年轻,医生决定尽可能为其保留子宫,拟行子宫瘢痕妊娠病灶切除加修补术。在完善相关检查后,医生当即为何女士行急诊手术切除病灶,成功帮其保留了子宫。
妇产科主任医师李水莲介绍,剖宫产瘢痕妊娠的发病原因主要是剖宫产切口愈合后形成瘢痕,多次剖宫产会增加瘢痕面积,对于瘢痕周围的血管也会产生较大影响,最终导致供血不足,孕囊着床于瘢痕位置,进而导致瘢痕妊娠。多次剖宫产,使患者的子宫下段肌层变薄,肌层之间的连续性遭到破坏,也容易在剖宫产瘢痕部位形成妊娠。另外,剖宫产后伤口部位如果缝合不良,也有可能引发瘢痕妊娠。剖宫产瘢痕妊娠患者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将会面临大出血、子宫破裂甚至失去生命的风险。
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剖宫产瘢痕妊娠发生率越来越高。李水莲提醒,如果没有剖宫产指征,孕妈妈不要轻易选择剖宫产。因为,再次妊娠,瘢痕子宫会加大瘢痕妊娠的风险。
李水莲建议,瘢痕子宫育龄妇女再孕后应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排除瘢痕妊娠。有过剖宫产手术史、孕囊植入子宫瘢痕处需行人工流产者,应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治疗。选择刮宫因瘢痕处肌肉少子宫收缩欠佳,易造成刮宫不全引发大出血,抢救不及时易引发意外。(聂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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