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网络问政 开发商是否有权出售 摩托车车位?
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日前,长洲区红岭路10号海骏达花园开发商发告示:出售小区1期摩托车车位。请问小区在建设规划的时候是否规划摩托车车位,开发商是否有权出售摩托车车位?
市政和园林管理局网络发言人答复:
经向海骏达花园开发商了解,最近该公司草拟了《车位使用协议书》稿本,有意将红岭路10号海骏达花园6-22幢负一层非机动车位以有偿使用20年方式提供给海骏达花园业主。小区业主可以向海骏达花园开发商提出合理建议。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如业主发现该公司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可以提供相关材料向相关部门反映。
新闻推荐
2月23日,在新兴二路,党员干部和社区群众在进行环境清洁大扫除。当日,长洲区灏景玥城社区工作人员联合市地震局、梧州日报社,以及长洲区政协、统战部等“双报到”单位在职党员一起开展大扫除活动,沿新...
梧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梧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