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拒绝补开 物业费发票是否合法
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海骏达花园金诺物业公司拒绝补开物业费发票。业主持2013年-2016年缴纳的物业费收据到物业公司要求开发票,物业公司以营改增为由拒绝补开营改增之前的物业费发票。请问物业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国税局网络发言人答复:
经查,该公司前台个别人员对营改增发票开票政策不了解,误以为营改增前的物业收费不能补开发票。经税务机关辅导,该公司已在小区公告栏张贴公告,告知业主可对营改增前的物业费补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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