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孩子们的七彩明天 ——龙圩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纪实
“今天来讲课的是一位检察官姐姐,我们快点去上课!”几名小学生边跑去大礼堂边开心的说。这时,梧州市龙圩区第一实验小学是刚打上课铃,该校的大礼堂早已被学生们挤坐得满满当当,同学们都竖起耳朵认真地聆听台上的讲课,生怕漏掉了一个细节,眼睛还时不时地瞄一下站在他们当中的检察官姐姐们手中的奖品……
这是“七彩桥——让法治托起孩子的七彩明天”送法进校园活动的现场,台上正在生动开讲的,是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的检察官。
龙圩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和“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号召,不断探索保护未成年人和妇女权益的有效途径,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和妇女的各项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自2013年建院以来,先后获得“梧州市青少年维权岗”和“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称号后,2017年再荣获“自治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殊荣。
未成年人梁某是该院不予批捕的一宗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经综合全案审查后该院未检部门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并根据帮教方案通过定期对父母、老师进行电话回访随时了解梁某的生活学习情况;定期约谈梁某,对其心理思想动态进行评估把握,有针对性的对其进行法律知识教育、情绪疏导。最终梁某在法律的感召下,勤奋学习,并不负众望,在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并被高校录取,圆了他自己的大学梦。
在未检办检察官们的心中,需要温暖与救助的,远远不只局限于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有广大的未满18周岁的在校未成年人群体、家庭贫困、监护缺失、失学、辍学的未成年人,尤其是那些曾遭受过暴力伤害的儿童、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服刑或缓刑考察期间的未成年人。针对上述特殊群体,龙圩区检察院未检办的检察官们开展了大量的社会调查,并针对上述未成年人群体的心理生理特点,为他们制定了一系列的关爱帮扶措施。
该院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中心,以构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为目标,通过多方沟通与协调,联合龙圩区法院、教育局、司法局、妇女联合会、共青团龙圩区委员会、梧州市律师协会等单位,成立了“七彩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心。该中心坚持“多部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原则,全方位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工作,形成跨系统密切协作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体系。
在每年的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龙圩区检察院联合“七彩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心其他成员单位,到辖区内的中小学开展“七彩桥——让法治托起孩子七彩的明天”六一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对保护青少年学生的人身安全起到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资源优势,深入社区、街道,广泛开展宣教帮扶活动。
此外,该院还多次到“挂包帮”的联系点——龙圩区大坡镇坡头村,对留守儿童进行慰问活动,了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近况,勉励孩子们克服困难、勤奋学习、报效社会;同时还与坡头村村委建立定期访查、联络员制度,充分发挥驻乡镇检察室的职能优势,追踪留守儿童的成长情况,及时确定帮扶对象,将帮扶行动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提高帮扶成效。
作为“七彩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中心的牵头单位,龙圩区检察院长期以来对辖区内未成年人犯罪、权益受到侵犯的现状、原因、对策不断分析总结,结合儿童好动、好奇心强的心智发育特点,采取灵活多样、深入浅出的活动形式加强与帮扶对象之间的互动,寓教于乐,实现趣味性、互动性、教育性的有机结合。 (蒙振强 叶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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