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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易声明

梧州日报 2017-12-02 09:34 大字

房易备字(2017)123号

下列房屋经已由新主申请转移产权,如对产权等权利有异议者,请于声明登报之日起7日内书面报告梧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新兴三路6-1号3楼,邮编:543002),逾期即进行产权转移登记。本公告信息同时在梧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www.wzfg.com.cn/。

1、步埠路三级84号

原房主:陈辉

现房主:彭永红

2、新兴三路6号1单元301房

原房主:陈燕文

现房主:黎若芬

3、西江四路扶典上冲1号第9幢

原房主:梧州润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现房主:吴永成

4、西江四路扶典上冲1号第8幢

原房主:梧州润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现房主:吴永成

5、西堤三路28号第8幢1单元703房

原房主:张倩、曾曦

现房主:曾曦

6、菊湖路6号第12幢301房

原房主:叶绵、叶臻

现房主:郭勇强

7、龙圩镇龙湖三路3-1号

原房主:韦锦贤、韦爱华、王玲、石世安

现房主:韦爱华、石世安

8、龙圩镇龙湖三路3号

原房主:韦锦贤、韦爱华、王玲、石世安

现房主:韦锦贤、王玲

梧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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