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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来信 无牌无证三轮车乱象多

梧州日报 2017-11-06 09:33 大字

随意调头、逆向行驶、乱闯红灯、乱停乱放、挤占公共车道、强行超车……

编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2012年梧州市交警、市政管理等部门发布《关于梧州市城区部分道路禁止三轮车通行的通告》规定,禁行三轮车(货运机动三轮车、搭客营运三轮车)进入市区道路通行。然而,笔者调查发现,这些规定似乎已成为了“稻草人”,致使大量无牌无证三轮车、电动车如入无人之地,大肆上路行驶载客载货给群众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盼整治。据不完全统计,在市区就有两三百辆无牌无证三轮车,无牌无证电动车更多。

笔者观察发现,这些无牌无证三轮车、电动车不仅大肆上路行驶、搭客、载货,而且在行驶中随意调头、逆向行驶、乱闯红灯、乱停乱放、挤占公共车道、强行超车、发生事故逃逸等现象普遍,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驾驶此类车辆的人员大多为中老年人,他们没有接受过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缺乏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操控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缺乏,加之视力和四肢控车能力有所下降,极易引发各类交通事故。他们一般在汽车站、火车站、公交车站、码头、学校以及各大商场门口和各道路交通路口守候载客载货,抢客源货源,因争抢客源货源而发生争执甚至斗殴的事件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盼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无牌无证三轮车、电动车的整治,维护正常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规范交通持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此,笔者建议,有关部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关于梧州市城区部分道路禁止三轮车通行的通告》等法律法规,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查处无牌无证三轮车、电动车非法上路行驶行为,在车站、商场等三轮车聚集区域建立检查点,安排民警盯守,同时在市区各主要路段安排警力巡逻,各交警大队还可分别组建了执法小分队,最大限度地查处三轮车违法行为。对驶入市区的非法客货运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闯禁行、未悬挂号牌等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将阻挠执法的违法行为移交治安部门依法处理,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对无证驾驶三轮车、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顶格处理。

(聂天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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