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充电收费调整惹争议

西江都市报 2016-02-06 15:1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纪荣兰)近日,灏景玥城小区居民致电本报反映,该小区的电动车充电收费由原来10元/月变成了1元/次。有居民对充电收费提价表示质疑,并希望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5月30日上午,记者到新闻路灏景玥城小区走访。在灏景玥城一期地下停车场,物业管理方设置了电动车智能充电插座。记者留意到,贴在墙上的充电指南提示,用户可通过刷卡充电或微信支付充电,每充值一次需支付1元。

对于小区内电动车充电收费价格调整,小区居民看法不一。“挺方便的,这个收费标准还能接受。就是车库的网路信号不太好,微信支付操作不是很顺畅。”正在微信支付充电的11号楼居民陈小姐说。而5号楼的居民邓女士则表示“收费贵了”,邓女士开电动车上下班,每隔一两天就要充一次电,“如果使用智能充电系统插座充电,一个月起码要花20多元,比原来每月只需10元的充电费用高出不少。”

针对居民对于充电收费标准提高的质疑,灏景玥城物业管理处方面称,鉴于目前电动车充电存在各种安全隐患问题,为了提高小区居民电动车充电的安全系数,小区物业管理处根据相关规定,于近期引进了电动车智能充电系统。目前已在车库安装智能充电插座,居民可自愿选择消费。

安装智能充电系统的智能设备销售有限公司方面表示,使用这套智能充电系统后的收费标准(充电4小时收取1元),是按照市场价格统一收取的。居民可自行选择刷IC卡(可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办理)或扫码支付的形式进行充电消费。这套系统在充电前会自动检测电动车是否符合充电标准,充电完成后将自动停止供电,符合安全充电标准。

这样的收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梧州市物价局。该局商品价格科工作人员黄先生表示,经营者为居民提供电动两轮车充电服务收取服务费,这属于市场调节行为,无需价格部门审批,由经营者根据经营情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但必须做到明码标价,居民可自愿选择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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