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债权公告
根据蒙山县人民法院(2020)桂0423申清1号《指定清算人决定书》的指定,由广西通途律师事务所作为蒙山县时兴木业的清算人,请蒙山县时兴木业的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逾期申报的法律后果自负。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3日15:30
召开会议地址(清算人住所地):梧州市新兴二路300号鸿润广场1单元4楼
清算人办公电话:0774-3866055
联系人:许海涛律师18977498632 钟火生律师13307743511
蒙山县时兴木业清算人
20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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