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联共调”化解矛盾促社会和谐 梧州市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举措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梧州日报 2019-11-27 06:44 大字

近几年,梧州市通过“六联共调”工作法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梧州市群众安全感逐年稳定提升,从2015年的85.29%上升到2018年的96.28%,2019年第三季度更是达到97.62%,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创历史新高。群众对政法队伍满意度连年提升,从2015年的90.36%上升到2018年的96.88%。全市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排名全区前列,有力地推动平安梧州建设。

纵向联通:创新实施“三二一”调解工作法

为了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化解矛盾纠纷,2016年以来,梧州市首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三二一”工作机制。矛盾纠纷发生后,实行村、镇、县(市、区)分级调解,“三”即是村级三次调解,即包片村干部的“随时调”、村级调委会的“针对调”、包村镇干部牵头的“联合调”;“二”即是镇级二次调解,即镇分管领导牵头组织镇直部门的“专业调”、镇主要领导牵头组织镇直主管部门的“综合调”;“一”即是县(市、区)级调解,由分管县(市、区)领导挂案组织相关部门至少调解一次的“挂牌调”和“限时调”,尽全力将矛盾化解。市、县(市、区)各部门同步实施矛盾纠纷调处“三二一”工作法,即:主管科室三次随时调解,分管领导二次综合调解、主要领导一次挂牌调解。其中村级、部门单位经过三次调处,镇经过二次调处化解不了,但没有经过村、镇和单位主要领导参与调处的,一律不得上交。

该调解机制探索出了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解决矛盾纠纷服务,有效实现“小事不出村、中事不出镇、大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近三年来,全市共调处矛盾纠纷9191件,调处成功9012件,调解成功率超98%,全市发生的矛盾纠纷60%以上在基层调处结案化解。

横向联动:实施各类调解机制有效对接工作法

政法部门指导各人民调解组织利用“互联网+”开展保调对接、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和警调对接等工作。2017年,梧州市保险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率先通过互联网与万秀区人民法院诉调中心建立联网调解对接机制,建成广西保险调解行业首个电子化调解室,实现“法官在线指导调解”。万秀区司法行政部门通过给辖区司法所配备相关信息化设备,与万秀区法院充分实现诉调对接。据统计,2017年以来,共调解成功62起案件,涉及金额815万元,有20起案件调解成功后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解决了当事人对调解协议“履行难”的顾虑。

各级信访部门、行政职能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规范信访与调解对接工作流程,信访部门和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对接、联动处理、形成合力,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妥善解决。2017年以来防止了12起重复上访、越级上访、规模性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各级检察院与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对接。2017年以来对3件符合和解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民事申诉案件,在遵循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对当事人双方有和解意愿、符合和解条件的,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全市共有51个派出所与司法所开展联合调解工作,2017年以来共计调解矛盾纠纷580件,调解成功568件,成功率为97.9%。

四治联合:构建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

梧州市积极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方法,坚持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智治为支撑,不断优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

注重发挥基层自治的基础作用。2015年以来,梧州市各级注重指导和帮助乡镇(街道)、村(社区)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明确政府管理权和居民自治权的边界,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持续推广叫得响的“长安义工”“骑楼大妈”“和谐农事协会”等群防群治自治组织190多个。

注重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坚持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司法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推广落实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村一警务助理、一社区一心理咨询师等制度,引导和帮助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涌现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万秀区蓝天社区等一批基层法治先进单位。

注重发挥德治的教化作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完善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教育引导村民明是非、辨善恶、守诚信、知荣辱,充分发挥全市见义勇为英雄、道德模范、政法英模等20多个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注重发挥智治的支撑作用。利用“雪亮工程”建设等为契机,着力破除技术“壁垒”和信息“孤岛”,打造政法机关一体化网上办案“高速公路”,实现各部门、各系统的业务模块和服务终端在基层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资源联用:推行村(社区)法律顾问和心理咨询师工作

藤县在全市率先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试点取得良好成效,2018年全市实现全覆盖,得到中央改革办充分肯定后,进一步总结改革工作经验并成功引导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所组成的村(社区)法律顾问队伍等力量参与到人民调解工作中来,达到拓宽人民调解领域的目的。依托“市、县、镇、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梧州市共有200多名法律顾问为1000多个村(社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自2016年以来,全市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建立1075个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并将村(社区)法律顾问、村委会干部、村民代表、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等调解人员纳入其中,解答群众矛盾纠纷或法律问题,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产生。

2018年,梧州市组织全市律师事务所与20多个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结队联系,实行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律师参与响应机制,并组织34名具备资深调解经验的律师进驻各人民调解专家库,为调解矛盾纠纷出谋划策,全市律师参与调解疑难纠纷共计80余起。

2019年以来,梧州市在万秀区南中社区、西环社区等8个社区建立心灵驿站,率先推行一社区一心理咨询师试点工作,定期面向社区居民群众免费开放。截至目前已提供集中心理辅导授课11场,为社区心理障碍儿童、留守老人、妇女等提供志愿服务达160人次。

首创联推:及时推广可复制的梧州模式工作法

市政法部门积极引导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深入群众、总结经验、提炼亮点,联合推广来自于基层首创且群众评价高、调解成效好的创新经验。

近年来,梧州市先后总结推广了蒙山县全国先进司法所长莫运福的“莫氏调解法”、藤县“魏氏调解法”、蒙山县“摩托车调解普法平台”、陈海靥“稳、准、释、促”四字调解法等一大批接地气通民情的人民调解经验,在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中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样本。特别是蒙山县的“三个第一时间”调解模式(即“第一时间接待”,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调前;“第一时间调查”,为矛盾化解打好基础;“第一时间调解”,为纠纷调处赢得先机)成为各地基层调解组织学习借鉴的成熟经验。蒙山县蒙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还因此荣获2018年“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据统计,自蒙山县蒙山镇调委会创推“三个第一时间”工作法以来,共调解矛盾纠纷127件,接待调解来访群众404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51人次。

粤桂联调:维护接边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梧州市持续深入推进与广东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调工作,搭建省际联调平台,畅通矛盾纠纷联调协作渠道,打造“粤桂联调”模式。

万秀区、龙圩区、苍梧县、岑溪市4个县(市、区)司法局、2个司法所与广东邻县司法局及司法所签订省际边界人民调解协议或行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协作协议,建立跨区域联调联解机制。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接边地区矛盾纠纷动态和重大信息,协调解决调解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研究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办法措施。加强对山林、矿产、水源等纠纷易发领域进行排查,及时向邻近地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通报预警信息。

发生涉及两地矛盾纠纷时,根据纠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由相应的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群体性事件及时汇报,由党委、政府或上级协作机构协调妥善化解。

近年来,梧州市与广东肇庆市、云浮市的人民调解组织联合化解粤桂跨区域较大矛盾纠纷7起,成功7起,调解成功率100%。(吴政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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