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让人生的夕阳更有温度
万秀区法律援助中心陈敏敏在文化路小学给同学们讲课。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值班律师在接待老年人。7月20日,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为长洲区村民李某提供上门服务。
本报讯 近年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资源优势,进一步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打通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建设,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和涉老法律纠纷调解,为老年人撑起了一把法律保护伞,让夕阳更美,更有温度。2017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涉老法律援助案件205余件,受援人数205人次,为老年人挽回利益(经济损失)123万元,共接待老年人来访来电法律咨询1078人次,有效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贡献。
整合社会力量,健全老年人援助网络格局
为更好地向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先后在信访局、老龄委、妇联、残联和看守所等部门、单位以及司法所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 在全市律师事务所成立了法律援助受理点;在全市1000个行政村(社区)组建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截至目前,全市建成1189个法律援助联络站(点),实现了即时援助、就近援助,零距离援助的网络格局。同时,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参与的法律援助工作模式,为老年人维权之路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促进了法律援助向深度和广度发展。2017年11月17日,78岁的黄某向龙圩区法律援助中心信访工作站反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工作站值班律师将其引导到龙圩区法律援助中心。龙圩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召集黄某和4个子女进行调解,经过一周的工作,通过律师的释法说理,最终达成赡养协议,快速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促进家庭和谐稳定。
突出民生需求,降低老年人法律援助门槛
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积极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对75岁以上及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免于经济审查;扩大案件范围,将赡养、婚姻、继承及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主张权利的老年人常见法律问题列为援助事项。同时专门为老年人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在法律援助窗口设立老年人接待区和专候区,对老年人咨询、申请法律援助做到零接待、当即受理、当即审查、当即指派,简化办事程序、快速办理,对行动不便老年人主动提供上门服务。蒙山县蒙山镇北楼村黄荣盛夫妻二人均已90岁高龄,居住在堆放农具的闲置房屋内,四个儿子对老人的住所问题互相推诿,经村委会及镇司法所多次调解未成,无奈之下老人要求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赡养事宜。我中心了解情况后,及时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填写、审核、复印相关申请材料,当场审查、当场受理。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和延时服务23人次。
法援温情调解,促进老年人晚年生活和谐
从梧州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服务窗口接待咨询和受理案件情况看,老年人寻求法律帮助的主要为赡养、医疗、继承、人身损害赔偿和追索劳动报酬等问题,通过调解这种低成本的非诉讼援助方式,灵活快捷地解决此类纠纷非常重要。法援中心结合老年人法律援助现状,在抓好一般案件的同时,抓好重点突出案件,并根据案情的不同,充分尊重老年人既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又想维护家庭和睦的意愿,尽力采取非诉调解方式予以妥善解决,使老年人家庭成员和睦相处,收到良好社会效果。2017年至今,共成功调解涉及赡养、工伤赔偿和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32件,占老年人案件15.6%。如85岁的黄某因赡养问题和两个孩子发生纠纷,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主动介入,倾情调解,最终妥善解决黄某的养老问题,促使家庭和谐,深受黄某称赞。黎某在工作中受伤,单位没及时为其调整护理费,为此申请法律援助。万秀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上门服务,承办律师积极为其进行调解。最终,黎某和用人单位达成调解一致意见,快速解决黎某的后顾之忧。
加强跟踪监督,抓好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法律援助中心突出抓好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关。派专人接待老年人,指派业务能力强、有责任心和耐心的律师为老年人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对老年人维权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组织专家律师集体讨论,进行情况分析、案情研讨,妥善解决老年人涉法维权问题。同时,认真落实案件质量监督制度,加强管理,进行案件办理动态跟踪监督,实时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通过回访当事人、旁听案件、检查案卷等方式,切实保证案件质量,最大限度地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得到维护。2017年和2018年 ,全市共旁听法律援助案件42件,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3次。
丰富宣传形式,为敬老爱老尊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涉老法律法规,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以“法律六进”“送法下乡”、“法治广播”“敬老月”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引导老年人法律维权工作,对群众进行老年人维权的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极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开展法律援助“进农村”“进社区”、组织广场咨询、“敬老月”法律服务等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主题咨询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努力提高老年人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增强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2017年以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参与宣传93场次,在各类宣传活动中共接待咨询2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0余份。
(韦金雨 黄捷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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