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毒品案不断出现 制毒犯罪爆发式增长

南国早报 2018-06-26 16:36 大字

抵制毒品参与禁毒

“6·26”

国际禁毒日特别报道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黄乒宾)6月25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以来全区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并公布五起重大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我区大宗毒品犯罪案件不断出现、武装贩毒日益增多、制毒犯罪呈爆发式增长等特点,均令人关注。

我区毗邻主要毒品产地“金三角”,面临境外渗透和国内制毒犯罪蔓延的双重压力,毒品犯罪状况日益突出,禁毒形势严峻复杂。2017年,全区法院共审结生效毒品犯罪案件5371件、593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868人,重刑率14.62%。今年1~5月,全区法院共审结生效毒品犯罪案件2090件、227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250人,重刑率11.01%。

据悉,我区毒品犯罪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二是大宗毒品犯罪不断出现,个别案件涉毒数量高达几百公斤甚至上千公斤。如正在审理的玉林市周伟定、梁夏等7人制造毒品案,涉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500余公斤,刘晓粦等16人制造、运输毒品案,涉毒品氯胺酮1000多公斤。三是武装贩毒日益突出。警方经常查获枪支、弹药武器装备,毒品犯罪分子武装对抗查缉、抓捕的现象增多。四是制毒犯罪呈爆发式增长。近年来国内重点省份加大整治力度,制毒犯罪加速向我区转移并迅速发展蔓延,除一部分在本地消费外,大部分合成毒品通过边境地区走私出境,形成境内合成毒品与境外海洛因的双向流通态势。五是毒品次生犯罪屡有发生。如2015年4月29日,梧州市张超来因长期吸毒致幻,在蒙山县文圩镇木护村持杀猪刀和菜刀杀人,造成三死三伤。今年3月30日,张超来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卢上需介绍,我区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重点严厉打击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源头性犯罪,重点严厉打击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毒品犯罪分子。今年5月中旬,全区各级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一批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执行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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