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车轮腐败”要靠制度发力
卓尚坤
据《梧州日报》报道,日前,梧州市纪委通报蒙山县西河镇水利站站长何某某私车公养和万秀区龙湖镇财政所科员樊某某公车私用问题。这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反映出梧州市“车轮腐败”现象依然时有发生。
“私车公养”与“公车私用”现象的产生,是一些党员干部的特权思想和对反腐败心存侥幸心理在作祟。这样隐形变异的“四风”,长期积累下去,将严重损坏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必须从严查处。
首先,加强对“车轮”的有效监督,减少干部“钻空子”的可能、压缩其腐败的空间。不仅要将公车使用、费用报销等进行源头管控,还要进行全方位监督,拓展监督网络、延伸监督链条,注重堵漏洞、填空白、管盲区。
其次,铲除“私车公养”与“公车私用”生长发育的适宜温床。全力推进“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开,把制度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让“私车公养”与“公车私用”无所遁形。加强公务用车费用的公示,建立派车档案,并把油耗与车辆行驶里程相挂钩。特别是对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对号加油”,定点加油,油卡备案,不得一车多卡、一卡多车,不得违规现金加油。过路费、停车费要与出差事由、途经地点一起在单位公示,让职工、群众参与监督。对单位车辆事故、维修、装潢等情节的时间和价格予以详细记载,为事后相关监督备查。单位纪检机构加强监督,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严格审核把关,明确禁止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对于“私车公养”与“公车私用”,除追缴用公款报销的全部金额外,还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再次,加大对公车改革情况的查处力度。各地各单位要完善车改后车辆管理使用、单车核算制度,建立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台账,实行一车一档、一事一结。
“车轮上的腐败”因其积习甚深,不易根治。只要各级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都落到实处,各个单位的主要领导、相关领导都负起责任来,敢于担当,抓小抓细,切实加强日常监督,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善始善终地打好整治“私车公养”与“公车私用”“持久战”,“车轮上的腐败”一定会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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