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稻田引发纠纷 两人大打出手,致其中一人死亡
本报讯 本是同村邻里的蒙山县两家人因破坏稻田引起纠纷,继而大打出手,导致其中一人死亡。近日,蒙山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蒙山县法院对吴某提起公诉,法院根据指控事实和证据,对吴某作出处以有期徒刑五年的判决。
去年7月份,莫某发现自家的稻田被人踩踏破坏,一大片水稻倒在地上,莫某既伤心又愤怒,一心想着抓住破坏自家稻田的人。于是,莫某叫来自家弟弟吴某,让其夜里守在稻田附近观察。当日22时许,吴某看到,邻居老人黄某往莫某家的稻田扔木板并用手捋稻谷。生气的吴某立即上前将黄某抓住,并大声呼叫附近的住户,黄某想挣脱,二人遂争执扭打起来。村干部彭某以及莫某等人听到呼叫声后纷纷赶到现场,并对两人进行劝阻调解。莫某质问黄某为何要破坏自己的稻田,但黄某拒不承认,围观的村民看到倒在地上的稻谷都指责黄某的行为不道德,黄某独自坐在稻田的水渠边上默不作声。由于调解不成功,群众只好拨打了报警电话。
在等待民警到来的过程中,黄某突然拿起身边的一个石头想砸吴某,吴某用左手挡住黄某拿石头的右手,并用右手往黄某左耳要害处打了一拳,两人又扭打起来。在扭打过程中,黄某掉到水渠里。村干部将两人拦开,黄某自己从水渠里爬起后坐到水渠边。几分钟后,民警来到现场,向黄某了解情况,黄某沉默不语,民警遂向莫某及村干等人了解情况。过了一会儿,黄某自己滑落到水渠里,并昏迷不醒,吴某等人连忙将黄某从水渠里拉上来,并将其送到蒙山县人民医院救治。经医院救治无效,黄某于2016年7月23日死亡。
后经蒙山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黄某系因左侧硬膜下大量血肿,并伴脑疝形成而引起死亡。近日,被告人吴某因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被蒙山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蒙山县法院对吴某提起公诉,法院根据指控事实和证据,对吴某作出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的判决。
(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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