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律有敬畏之心 记岑溪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副庭长、二级法官卢新燕
本报记者 吴蓝天 通讯员 桂西 田广伟
自2009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卢新燕先后担任刑事审判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在这十多年里,她始终坚守法官的初心,牢记审判工作的使命,先后获得梧州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岑溪市法院办案标兵等多项荣誉,其参与合议审理的案件入选首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因工作成绩突出,卢新燕去年被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被评为全区法院系统优秀法官。
对审判事业充满敬畏
卢新燕在大学时学习的不是法学专业,刚刚接触法院工作时,她经常遇到各种困难,但她觉得,既然选择了这份工作,就必须努力坚持。
平时,她花大量时间学习专业知识,并向同事虚心请教。从开始独立办案之时起,她就始终对审判事业充满敬畏,并以此为动力,激励自身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她坚持每天早上提前半个小时来到办公室,准备好开庭提纲、审阅证据材料、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努力做到对办理的案件心中有数,力争把每件案子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近五年来,卢新燕共参与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00余件,每年结案率均在96%以上。
“这只是我的分内工作”
2018年,在处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时,被告人王某的家庭远在山东诸城,王某的妻子安某因忙于照顾家庭而无暇到岑溪与被害人家属协商具体赔偿事项。为此,卢新燕先后打了十几个电话,希望促成双方调解。
后来,安某通过外地汇款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王某也因此获得受害人的谅解,案件最终完满审结。案件宣判后,安某不远千里从诸城来到岑溪,向卢新燕赠送锦旗表达谢意。卢新燕说:“交通肇事案其实是很普遍的一类案件,这只是我的分内工作。但也许因为给当事人提供了帮助,在案子审结的那一刻,我觉得所做的努力是值得的。”
一个月完成百余本卷宗
2019年5月底,在“扫黑除恶”行动开展的关键时期,社会影响极大的梁某等24人涉黑案件被移送到岑溪市法院审判,卢新燕担任该案的主审法官。
接手案件后,因该案件被告人多、指控事实多、证据多,卢新燕迅速进入“白加黑”“五加二”加班办案模式,在短短一个月内就完成了100多本卷宗的阅卷工作和审理报告。在此过程中,她仔细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全面核查案件证据材料,最终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认定该团伙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并予以严惩。其中,依法判处该团伙组织者梁某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该案上诉后也得到了梧州中院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主动回访帮教
近几年来,卢新燕积极开展判后延伸工作,每一季度都对判处缓刑人员进行定期回访,及时了解罪犯的思想动态。对改造表现好的,她予以鼓励和肯定;对有不良动向的,她及时警醒帮教并向社区矫正机关反馈,预防罪犯再次走上犯罪道路。近年来,卢新燕所判案件中的缓刑人员没有出现再犯罪情况。
“一心为民,两袖清风,公正司法,清正廉明。”这是卢新燕始终践行的法官行为准则。从事审判工作十多年来,卢新燕始终认为,“法律人”首先要对法律有敬畏之心,然后依法开展工作,这样才能让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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