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毁处理上万只报废液化气瓶 梧州市有关部门开展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西江都市报 2021-03-11 06:5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冼振宇)为保障广大消费者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安全,进一步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近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行为专项行动。3月9日下午,该局对行动期间收缴的一批共计10081只报废液化气瓶进行销毁处理。

当天,在市富升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内的报废液化气瓶集中销毁处理现场,专业人员把报废液化气瓶依次抽取残液、卸阀,再放入专业机器中焚烧,去除瓶内的液化气及瓶身漆面,最后用机械运输至废钢剪切机进行破碎销毁。

据介绍,液化气瓶的使用年限为8年。记者在现场看到,本次进行报废销毁处理的液化气瓶有的外表锈迹斑斑,有的虽然外观看起来比较新,但瓶身印的生产日期为2014年,已接近报废年限。

据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的执法人员梁焕坤介绍,梧州市从2020年8月起建设全市的液化气瓶安全追溯管理体系,截至目前,包括三县一市在内的17家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共计已投放新型智能气瓶27万只。在新旧气瓶的置换过程中,执法人员也同步展开严查各个充装站非法销售过期气瓶、充装非智能气瓶等行为,杜绝报废和过期气瓶超期“服役”的现象。

“从3月1日至6月中旬,我们会对全市的液化石油气经营行业开展全面排查。”梁焕坤介绍,3月4日,检查小组对岑溪市岑焰、兴源、南雄三家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及两家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仍存在销售、充装非智能气瓶的行为。执法部门对三家经营企业的充装站充气口进行依法封堵,并要求企业做好充装新型智能气瓶的工作。

下一步,检查小组将继续到苍梧县、藤县、蒙山县等地展开排查,严厉打击瓶装液化石油气充装、存储、经营、运输等环节的违法行为,对在充装站内发现的非智能或其他不可追溯气瓶质量安全信息的液化石油气瓶,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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