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梁柱”车祸去世 一家子艰难度日 岑溪市法院积极为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
本报讯 “法官,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近日,申请执行人老梁一家领到了岑溪市人民法院发放的司法救助金30000元,一家人对法院给予的帮助深表感谢。
2015年7月26日,梁某与陈某发生了两轮摩托车碰撞的交通事故。在事故中受重伤的梁某因抢救无效,在同月29日死亡。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经审理后,岑溪市法院判决陈某向梁某的父母老梁夫妇、梁某的儿子小梁赔付303044元。
判决生效后,因陈某没有履行赔偿义务,老梁一家于2016年2月18日向岑溪市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法院经查发现陈某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遂终结了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2019年11月4日,老梁一家申请对该案恢复执行。法院又对陈某进行了审查,但仍未发现陈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得知再次执行未果后,老梁夫妇在执行干警面前直抹眼泪。原来,老梁夫妇两人均已年过七旬,并患有严重的高尿酸症、高血压、高血糖等疾病,无法从事劳动生产。本是家中顶梁柱的梁某遭遇交通事故去世后,整个家庭就断了生活经济来源,本就不富裕的一家只能靠亲戚的不时接济艰难度日。与此同时,老梁夫妇还要抚养梁某的儿子小梁就读中学。虽然学校为小梁申请到了家庭经济苦难学生补助,但教育支出还是让老两口感到有心无力,生活难以为继。
了解到老梁一家的困难情况后,执行干警主动向他们介绍了司法救助制度,并表示能为老梁夫妇申请司法救助提供具体指引。在执行干警的帮助下,老梁一家向法院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岑溪市法院司法救助小组在对老梁一家的情况进行了审查后,认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遂做出了司法救助决定书,并依法向岑溪市委政法委提交了对老梁一家进行司法救助审批申请,很快获得了批准和财政拨款。
据了解,近年来,岑溪市法院在稳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进程的同时,一直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逐步扩大司法救助覆盖面,积极为困难的当事人排忧解难,尽最大可能让每一个受害者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今年以来,岑溪市法院共对19件司法救助案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发放金额共计226650元,救助对象达33人,其中,涉及妇女17人、儿童6人。
(田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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