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界限”起纠纷 岑溪法院快速执结一起排除 妨碍纠纷案

西江都市报 2019-11-29 09:40 大字

本报讯 11月11日上午,一起因相邻关系而引起的排除妨害纠纷案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现场,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书上签名盖章。

据悉,2004年,申请执行人黄某材通过竞拍的方式,依法取得位于岑溪市岑城镇城北路的一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另一方面,被执行人的亲属杨某锋于1990年前租赁该处土地相邻的房屋使用,并于1992年买下其租赁的土地及房屋,新建成现在居住的房屋。

2018年8月,黄某材欲“拆旧建新”,在拆除旧房后,发现被执行人房屋的部分墙体已超出其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证范围。经现场勘验测量,黄某材一侧的土地边界长度为22.37米,而其土地使用证及土地使用权宗地图所标明的长度为22.4米;杨某锋一侧的土地边界长度为2.6米,而其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所标明的长度为2.25米。

因协商不成,黄某材将杨某锋告上法庭。经开庭审理,岑溪法院判决杨某锋应拆除与黄某材相邻的部分墙砖。判决后杨某锋提起上诉,其间,杨某锋死亡,法院依法追加其继承人为被告,二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黄某材于2019年10月21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于此前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积怨和矛盾不断加深。承办法官接到该执行案件后,当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并联系被执行人的代理人,让他给各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最后,被执行人方表示同意自行拆除,并承诺在5日内全部按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和尺寸要求、范围拆除完毕。执行法官当即为他们联系施工作业人员,在双方到场见证下开始施工,申请人方也积极主动配合。拆除墙体后双方又协商一致,同意当即丈量确定界址砌好墙体,以确保以后不再发生争端。

一起多年未了、积怨和矛盾颇深的相邻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化解下,从立案到执行结束仅用时20天,体现了法院执行干警司法为民的情怀和高效的执行效率。

(梁志鹏 李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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