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通报六起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典型案例

梧州日报 2019-11-21 06:33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曾韵 通讯员 张西宁)11月20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今年梧州市持续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各类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案件,并通报6起典型案例。

第一起,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违规案。经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存在串换医保项目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给予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人民医院拒付违规金额、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约谈。

第二起,岑溪仁德医院违规案。经查,岑溪仁德医院存在虚假治疗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给予岑溪仁德医院拒付违规金额、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的处理决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约谈。

第三起,梧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违规案。经查,梧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在医疗服务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不合理收费、过度治疗等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给予梧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拒付违规金额、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的处理决定。

第四起,梧州玛丽娅妇产医院违规案。经查,梧州玛丽娅妇产医院存在过度检查、串换医保项目等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梧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给予梧州玛丽娅妇产医院拒付违规金额、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的处理决定。

第五起,藤县医药公司第一门市部违规案。经查,藤县医药公司第一门市部存在摆放、销售日用品、食品和化妆品并利用日用品、食品和化妆品串换药品编码套取个人账户基金的违规行为。藤县医保部门根据《梧州市藤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服务协议》规定,给予藤县医药公司第一门市部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拒付违规金额、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的处理决定。

第六起,岑溪市广场大药房违规案。经查,岑溪市广场大药房存在销售日用品、以非医保用药套医保药品刷卡以及进销存台账出入库数据不符等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梧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规定》规定,给予岑溪市广场大药房暂停医保定点服务协议3个月、拒付违规金额、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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