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吨有害物质污染土壤 岑溪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污染环境案
本报讯7月25日,岑溪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梁某生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被告人梁某生因涉嫌非法处置302.81吨有害物质被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8月,被告人梁某生在岑溪市大业镇设立一家五金加工厂,经营橡胶、五金加工销售。梁某生等人在该加工厂没有进行环评,也没有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运来302.81吨危险废物,堆放在该工厂所在的山地上,造成堆放场地表层土壤污染。经评估,环境损害鉴定与生态影响直接经济损失共计359.19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 被告人梁某生违反国家规定,处置有毒物质302.81吨,致使公私财产损失359.19万元,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岑溪市生态环境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梁某生支付岑溪市生态环境局预先垫付的处置危险废物所产生的费用359.3452万元。岑溪市人民法院对该案合并进行审理,庭审历时3个多小时。该案将择日宣判。
(罗豪 黄宇 莫菲婷)
新闻推荐
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岑溪市委书记罗伟雄到岑溪市应急管理局调研
本报讯7月19日,岑溪市委书记罗伟雄到岑溪市应急管理局调研应急管理工作,要求要举一反三,强化监管,堵塞漏洞,以对人民高度负责...
岑溪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岑溪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