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出执法利剑 守牢生态底线 梧州市深入开展“绿剑2018”暨“绿网·飓风2018”专项打击行动

梧州日报 2018-11-14 09:07 大字

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栖息区域树立警示牌。岑溪市森林公安局破获一起盗伐林木案件。清理非法捕鸟网。全市林业系统召开“绿网·飓风2018”行动部署会。全市林业系统召开“绿网·飓风2018”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岑溪市森林公安局侦破安平镇重大山火案。岑溪市森林公安局会同检察院使用无人机核查非法占用林地.梧州市森林公安民警清查农贸市场。

■ 本报记者 陈可夫 通讯员 叶吉玲 陈翠湖

梧州是广西的东大门、西江黄金水道的百年商埠,也是我国重要的林产林化工业基地和候鸟迁徙地。经过多年的森林城市建设,绿色已渗透到梧州整个城市和乡村,装点着每个角落,乡村叠翠、香果成廊、白鹭盘飞锁住了浓浓的乡情。目前,梧州市森林覆盖率达75.85%,稳居全区前列,是广西第一个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城市,目前正在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站在新的起点上,如何牢牢把守这片“广西最绿之地”,成为梧州保护森林资源的新命题。

目标精确重拳出击治源头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洞庭湖下塞湖矮围整治情况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涉林问题整改、开展林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工作要求,自治区林业厅、自治区森林公安局决定自2018年9月1日至12月10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神剑·绿盾”系列之“绿剑2018”专项打击行动,同时在9月至12月开展为期3个月的“绿网·飓风2018”专项打击行动。

9月中旬,梧州市林业局成立了专项打击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行动方案,充分利用好为期3个月的时间,坚决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履行好专业警种的职责使命,努力为生态文明和美丽广西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

“绿剑2018”暨“绿网·飓风2018”专项打击行动的对象主要涉及五类:第一类是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第二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行为;第三类是非法猎捕、杀害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第四类是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探矿采矿、采石挖沙、非法开发、采伐林木等行为;第五类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林领域存在的涉林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问题。工作重点是:依法打击未经合法程序、无必备手续,少批多占、未批先占及非法采伐、毁坏林木等林地征占用项目行为;及时打击非法捕猎高发区域、非法经营加工野生动植物场所和非法运输路线以及濒危物种走私入境等行为;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涉林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坚决铲除林业领域黑恶势力生存的土壤。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相继动员和部署执法行动,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了涉林违法犯罪,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拿出铁腕,亮出利剑,打击捕杀野生动物和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梧州市交出了一份令人欣喜的成绩单: 9月至10月,“绿剑2018”和“绿网?飓风”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44起,破案38起,救助野生动物128只,其中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一只。

保护野生动物共建绿色家园

每天清晨,当阳光洒向林区,休息了一夜的凤头鹰便从夜宿地飞到附近的村庄开始猎食。

“凤头鹰来到梧州繁殖栖息,是这里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的最佳见证。”梧州市森林公安局一位民警说。他介绍,凤头鹰已被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中的稀有物种,对生存环境极为挑剔。各级林业部门非常重视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护工作和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经常向市民群众广泛开展生态保护宣传,经过多年努力,全市野生动物数量及种群正呈恢复性增长。

梧州市林区广袤,林地面积95.79 万公顷,现有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2个,自治区级森林公园3个。常年栖息和迁徙途经的各种鸟类100余种。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有黑叶猴、蟒蛇、鳄蜥、黄腹角雉、中华秋沙鸭;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26种。

今年以来,“绿剑2018”暨“绿网·飓风2018”专项打击行动开展期间,梧州市森林公安、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林政稽查部门密切配合,根据季节特点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在野生鸟类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等活动区域,打击利用围网、投毒、枪杀、电击、下套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候鸟的行为,还对市场、运输路线和餐馆、花鸟市场等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处非法经营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对查获的野生动物按规定放生或移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林业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已救护过国家Ⅰ级保护动物蟒蛇,国家Ⅱ级保护动物猕猴、凤头鹰、虎皮鹦鹉,解救过广西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金环蛇、银环蛇、眼镜蛇等蛇类,以及栗苇鳽、斑鸠、黑喉噪鹛、画眉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令人欣喜的是,村民与森林公安共同救助蟒蛇的案例在近几个月内多达6起,群众主动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越来越强。

根据2018年年初自治区林业厅的要求,梧州市在国有林场改革结束后,有计划地在国有林场创建森林公园,达到“不砍树也能发展”的目的。同时还综合规划,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创建相应级别的森林公园,今年力争新创建八个,实现每个县(市、区)都有森林公园。

“凭借湿地生态资源集聚和优越的林区自然条件,梧州市逐渐成为国际候鸟迁徙的主要停歇、繁殖和越冬地之一,也为更多陆生动物的生存提供更适宜的栖息场所。”梧州市林业局林政科负责人说。

依法治林强化森林资源管护

今年清明节,岑溪市太平社区雅堂片后背山场发生森林火灾,火势迅猛,在两天的火灾中,过火有林面积705.9亩,这起森林火灾火势大、火线长、火场面积广,在社会上引起十分恶劣的影响。同时,这也是一起典型的宗族联宗祭祖引发的森林火灾案件。

办案民警介绍,居住在安平镇太平社区赖姓客家宗族人口达1500多人,他们的祖先在1780年从广东河源搬至岑溪安平居住并不断发展壮大。随着村民的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人们的收入不断增加,大家相约在清明节这天一起联宗祭祖。今年的清明节,参加祭拜的赖姓宗族人员就有300多人,仅起火现场附近一带就有上百个坟墓。要从中迅速确定起火点的难度可想而知,况且该村的赖姓村民守口如瓶,一致对外。案件的侦破工作一度陷入了僵局。

为了迅速侦破该案,梧州市森林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抽派警力赴岑溪协助开展侦查工作。经过专案组连续一周的侦查,发现赖某健、赖某宁、赖某全、赖某均有失火的重大嫌疑。办案民警立即依法传唤嫌疑人到案接受调查,但4名赖姓嫌疑人起初都统一口径,拒不交代失火烧山的事实。最后,专案组民警凭借已掌握的大量证据,迅速攻破4人的心理防线,赖某健、赖某宁相继向公安机关供述了相关犯罪事实,最终由岑溪市人民法院对赖某宁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

“警方历时半个多月,出动警力100多人次,5次踏入起火现场勘查,调查走访200多人,询问证人30多人,最终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于法,这是我们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梧州市森林公安局一位办案民警说。

据介绍,全市森林刑事犯罪发案主要集中在失火、滥伐林木、盗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四类。经过森林公安机关近年来的打击,团伙作案已经没有,涉林刑事案件中,特别是滥伐林木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以农村老年人、留守妇女为主,他们法律意识淡薄,无法认知到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或者认为山高地偏、罕有人至,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怀有侥幸心理。另外,案发地普遍交通不便,山高路远,行政管理难以到位,加上当地经济落后,群众生活困难,不得不为了生存铤而走险。鉴于这一实际情况,梧州市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从打击犯罪转为宣传为主,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在林区乡镇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1千余份,现场解答各类涉林法律问题200多次,教育林区群众2万余人。除此以外,全市森林公安利用联合执法检查、报刊电视台专访等形式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森林防火、保护候鸟等相关宣传,为维护林区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成效明显。

各级林业部门也加大滥伐林木、违法使用林地、非法运输木材等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力度。梧州市林业局林政科负责人介绍,经过2017年国家林业局督査整改后,全市逐步形成了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预防和震慑一些不法分子违法犯罪,进一步加强辖区的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与去年同期相比,林业行政案件发生总量有所下降。

“绿网?飓风2018”专项打击行动梧州领导小组副组长、梧州市林业局副局长欧志坚介绍,下一步将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绿网?飓风2018”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保持严打重处工作态势,增强打击能力。出重拳、下狠手,始终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对重大案件线索要紧盯重要环节,确定主攻方向,抓住时机,彻底斩断违法犯罪利益链条,确保打得狠、打得准、打得净。还将以打促防工作思路,强化案件侦办,严格落实规范执法工作要求,深化完善打建并举工作举措,夯实侦查基础,切实强化队伍建设工作根本,提升实战水平,提高打击实效,为保护好梧州的绿水青山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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