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小车被记录“不戴安全头盔”

西江都市报 2018-07-13 15:52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雨燕)7月12日,一条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出的交通违法告知短信在本地网友的微信平台上传播,引起不少网友关注。该条短信显示“小型汽车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这令不少驾驶员疑惑,驾驶小型汽车还需要戴头盔?

根据网友提供的短信截图,该短信显示,一辆挂桂D车牌的小型汽车于2018年7月1日在梧州市国道324线1323公里300米处,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记2分)”,还标明了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联系方式。

不少网友在微信朋友圈转发该短信表示疑惑:“开小车还要戴头盔吗”、“是不是信息录入错误”。记者咨询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该短信确实来自于公安交警部门,经查实,系违法代码录入错误。目前,短信当事人已经向岑溪交管大队提出异议,该大队正在核实。

公安交警部门表示,目前违法代码由人工录入电脑,录入过程或有出错,望广大驾驶员理解。驾驶员如对公安交警部门开具的处罚票据或处罚告知短信有疑问,可以通过票据或短信上的联系方式,依法提起合理正当诉求,公安交警部门会维护市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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