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城乡居民慢性病证?

西江都市报 2018-06-25 15:15 大字

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在岑溪如何办理城乡居民慢性病证?

岑溪市网络发言人答复:

符合城乡居民特殊慢性病病种需向梧州市二级医院或二级专科医院(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市妇保院、第三人民医院)医保科申请。需提交材料如下: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含近期住院证明)(患精神病的由二级以上精神病专科医院出具);近期有关病史资料、病情介绍及治疗经过的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近期相关检验报告单(以上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出具证明医院医保科业务章);患者需带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医院初审符合条件的由医院医保科提交申请材料到社保局复核,经社保局复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城乡居民慢性病证”和“城乡居民慢性病报销须知”,由受理申请医院医保科转交参保人员。

参保人必须在申请时选定医院的本部门诊治疗(不含诊所和定点零售药店),在定点医院就诊直接刷卡结算。若本市没有所需治疗用药及检查项目需到社保局城乡居民医保服务大厅申请,经批准后需到市外公立医院就诊医疗费用才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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