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宣传也应坚持走“群众路线”

梧州日报 2018-04-30 09:13 大字

据《梧州日报》报道,4月23日,2017年度梧州市“十大文化事件”评选开始进行公众投票,评选的范围包括文艺创作、文化传播、文化理论研究、公共文化服务、民族文化、非遗传承等领域。

文化既是软实力,又是硬实力。当它成为一个信仰坐标时,它是精神动力,是软实力;当它转变为文化产业时,它又是物质生产力,是硬实力。目前,梧州市已经分四批公布了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从这些名录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岑溪市的凤舞、苍梧县的鹿儿剧、藤县的舞狮技艺、万秀区的龙母信俗和龙圩区的火碗舞等。但现实是,很多人只了解自己身边的习俗,对其他地方的价值观念、审美情趣知之甚少。

相信大家看到这些候选事件的时候,会由衷地感到自豪,因为在我们生活的年代,梧州建城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一大批经典文化作品已经问世,许多富有特色的文化活动延续下来。但是,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好作品层出不穷,形式也在不断翻新,我们很难以有限的时间全面把握文化发展的脉搏。开展文化事件公众投票,既有利于我们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梧州文化,又有利于激发人们的创作热情,提高创作质量;既有利于了解梧州各地文化的多样性,又增进文化认同。人们动动手指,认真点击查看,本身就是对本土文化的一种审视。很多人看到家乡文化的新风貌,高高兴兴地投上一票。这时候,文化事件中的乡情乡音就产生了一种吸引力、感染力、凝聚力,增强了人们的归属感。特别是对在外打拼的人们来说,投票链接就是了解家乡文化发展的密码,链接的另一头寄托着他们的乡愁。

当下,现代化和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很多领域都在追求与国际接轨。有国际眼光、世界格局是好事,但是,在“睁眼看世界”的过程中,潜伏着对自身文化的无知与冷落。我这样说并不是抵制现代化和全球化的浪潮,而是提醒我们要有高度的文化自觉,不要在一路高歌之中放逐自身的文化根基。当然,保护传统文化,并不是拒绝创新,而是在互相了解、互相借鉴的时候保留本质特色,在推陈出新的过程中不被同化。

很多人觉得,“文化”这个词听起来很抽象、很高雅,似乎离自己很远。其实,“文化”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不是被少数人束之高阁的藏品。它的发展不是靠少数人闭门造车来推动,必须走“群众路线”,激发大众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我们常说要坚定文化自信,“自信”从哪里来?我认为,“自信”来源于对本土文化的挖掘、传承和创造。要增强文化自信,需要完善文化发展体制机制,扩大文化服务供给,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特别是要扩大公众参与度,让每个人都成为文化的守护者、传播者和推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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