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报废车还咬伤执勤民警
本报讯(记者 陈雨燕 通讯员 林耀永 李茵)记者昨日从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4月23日下午,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依法扣留了男子陈某驾驶的报废燃油助力车,随后,陈某在与民警争执时将民警咬伤。目前,陈某已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岑溪警方刑事拘留。
当天下午4时许,岑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糯垌中队中队长梁峰强带领民警在国道207线糯垌镇新塘村路段开展日常查车工作。在对陈某驾驶的燃油助力车进行执法查检时,民警发现该车属于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禁止驾驶的燃油助力车,已经是报废车辆,同时陈某无法提供有效手续,民警依法将陈某的车暂扣回糯垌中队,并要求陈某出示行驶证等证件。但陈某拒不配合,且扬言:“既然你们要扣车,车我也不要了,我要把车烧掉!”民警为了阻止陈某采取过激行为,对陈某进行口头警告,在采取进一步措施时,陈某烦躁起来,一把上前将执勤民警的手部咬伤,造成民警手部受伤流血。现场民警随即对陈某采取了强制措施。
案件发生后,辖区新塘派出所民警传唤陈某到所接受调查,并及时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当日,陈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岑溪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受伤民警也接受了治疗。
公安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服从并配合警察正常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路遇交警检查,请积极配合。同时,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暴力袭警、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严肃追究袭警辱警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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