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绿色通道 促“三无人员”顺利回归
本报讯 “自己以前不懂法,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政府不但没有放弃我,还给予我这么多帮助和支持,解决了很多实际的困难。自己一直在外面‘流浪\’多年,现在终于有了‘家\’的感觉。以后一定会好好工作,自食其力,不辜负政府和社会对我的帮助,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廖某说
近日,在梧州市司法局协调、岑溪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岑溪市司法局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廖某这名“三无”刑满释放人员成功获得妥善安置。
前不久,市司法局收到自治区综治委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来函,一位自称原住址为岑溪市昙容镇的服刑人员廖某即将刑满释放,请求协助解决其衔接事宜。
收函后,市司法局迅速行动,立即与岑溪市司法局联系,协调落实廖某的衔接事宜。经岑溪市司法局核查了解,廖某没有户口,原姓名、生父、出生地均不详,且生母、“养父”都已去世,无法查询到其他亲属,也没有居住地,只知道他曾经在岑溪市马路镇生活过,属于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三无人员”如果回归社会后得不到妥善安置,居住、医疗、生活等问题都可能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由于离廖某出狱所剩时间已经不多,为妥善处理好廖某的衔接事宜,梧州市司法局要求岑溪市司法局与民政、公安、人社等相关部门做好廖某的收容、安置、身份核实、户口落实、社保、就业等工作,解决其回归社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对廖某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掌握其思想动态,做好信息观察、跟踪和情况反馈。同时要将情况向岑溪市委政法委汇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确保“三无人员”顺利回归社会。
岑溪市司法局接到指示后,立即将情况向岑溪市委政法委报告,并召集民政、公安等职能部门召开协调会,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由当地公安部门为廖某办理户口登记并补办身份证,当地民政部门负责落实临时的救助金,司法行政部门在廖某办理好户口后协调其落实低保、医疗、就业等问题。
会后,岑溪市司法局与民政部门协调,联系到了某镇敬老院的一间空置房,将其作为廖某的临时住所。当狱警将廖某送到岑溪市后,岑溪市司法局还为廖某购买了一些日常用品,并为其争取到了一份在夜宵城干活的工作,其户籍也在办理之中。
(张巧燕 黄捷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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