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部门窗口代收中介服务费?》追踪 中介机构已被清理出房产局办公区域
本报2017年8月5日的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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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影响力新闻之中介收费
南国早报记者周如雨
新闻回顾:
2017年初,岑溪市民谢女士在当地购房,交完首付后,需向银行贷款约30万元。由于是第一次购买商品房,她便向置业顾问咨询后续相关业务及办理流程。
置业顾问介绍在银行及房产部门办理业务的具体事项时,一个名为“房地产抵押登记代理收费”的项目让谢女士感到疑惑,因为她平时在与外地一些已经购房的朋友交流中,从来没有听说这一收费,“为了解情况,我上网查询了相关法律法规”。
谢女士说,经查询自治区物价部门的相关文件得知,该项目收费为中介服务收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标准最高限价为抵押贷款总额的千分之五。而且中介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必须坚持自愿委托为原则,不得强制代理强制服务并收费。
虽然有自治区物价部门相关文件在手,但谢女士的置业顾问及贷款银行的客户经理都婉转地表示,在岑溪市房产局,不缴纳这项费用很难办理相关业务。
记者于2017年8月初到岑溪市房产局进行调查发现,中介服务收费情况确实存在,而且中介机构伪装成房产局二层机构,让群众难以区分。
岑溪市房产局法规室杨主任介绍说,房地产抵押登记代理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系第三方的中介机构收取,与房产部门无关。虽说中介机构与四楼交易所在同一窗口收费,但收取费用各自分开,而且该项目需要市民签署委托书才办理,所以强制性这一说法,他认为并不准确,“但从另一方面讲,中介机构与部门的收费窗口合在一起办理业务,确实不太合规矩,容易让群众产生误会”。
与此同时,他表示,由于中介机构与房产部门同在一栋楼办公,而且收费窗口并在一起收费,作为前来办事的市民,确实很难区分两者的区别,大多会认为是房产局的相关科室。为此,他曾提出相关整改意见,目前仍处于落实阶段。(详见本报2017年8月5日A4版)
报道影响:
2017年12月29日,岑溪市房产局局长樊少强表示,南国早报介入报道后,他们立即对该情况进行整改,目前该中介机构已经被清理出房产部门办公区域。与此同时,他们部门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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