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助力车,就要狠心管! 鸳江杂谈
■田言
根据2014年5月梧州市多部门联合印发的《梧州市在用燃油助力车过渡期管理办法》,规定燃油助力车享有3年的过渡期,至2018年1月1日起,禁止在梧州市行驶。这也就意味着,现在路上行驶的上万辆燃油助力车,在几天后将不能合法上路。
早在2014年,梧州市市区的燃油助力车数量就不少,因为不用上牌,大部分驾驶者也没有驾驶证,导致涉及燃油助力车的事故频发。因此,为了方便管理,梧州市有关部门在加大打击燃油助力车飙车等危险行为的同时,也作出了燃油助力车必须上牌的决定。
三年时间一下子就过去了,现在可以说是燃油助力车“寿终正寝”的时候了。所以,岑溪市的有关部门近日也加大了对燃油助力车的管理和宣传,希望能尽量减少期限到了以后,燃油助力车禁止上路对群众带来的影响。
笔者认为,燃油助力车早该完全禁止上路,且不说燃油助力车的技术过时,污染之重远超汽车。外地有部门曾做过检测,最高纪录的燃油助力车尾气排放值超过汽车标准24倍之多,这样的重污染车,早该禁行,而且不少燃油助力车的驾驶者基本没有经过正规学习,驾驶水平普遍不高,经常不按规定行驶,随意掉头、争抢车道,不仅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还进一步加剧了交通阻塞,无论是小车司机,还是步行或骑自行车的市民,对此意见很大。
其实,现在对燃油助力车狠下“杀手”是一个很适合的时机,不应该再错过。原因有三:一是《管理办法》已经明确了燃油助力车的大限时间,只要过了这个时间,对上路的燃油助力车采取强制措施就是师出有名;二是大部分的燃油助力车拥有者,在上牌的时候 ,就知道3年后将要强制淘汰,已经有心理准备;三是经过交警部门的大力打击,不少无驾驶证的燃油助力车驾驶者,已经不敢公开在市区道路飙车,这给下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创造了良好条件。
因此,对燃油助力车的管理要狠心,一是有关部门应当不断加大对《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让燃油助力车的大限时间家喻户晓。二是应当加大对偷偷销售燃油助力车的商家的打击力度,发现一个处理一个,要依法从重处理,从源头上斩断燃油助力车的来源。三是在燃油助力车大限时间到了以后,有关部门多组织几次上路执法,对还在路上行驶的燃油助力车一律采取强制措施,形成震慑效应。当然了,在加强执法力度的同时,也应当做好燃油助力车的报废工作,疏堵结合,才能彻底解决燃油助力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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