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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公告成了执行利器 岑溪法院推行悬赏制度促“老赖”还钱

西江都市报 2017-11-16 15:34 大字

本报讯“法官法官,我这就汇钱,快把我的公告给撤了吧!”近日,岑溪法院执行局的黄法官接到了一个男子万分焦急的电话。原来,打电话的男子姓林,因为没有按时履行还款义务,被法院发出了悬赏公告。

据办理该案的法官介绍,2014年至2016年间,林某以生意周转为名多次向其朋友余某借款,共计一万九千多元。借款到期之后,林某却没有如约还钱,无奈的余某只好向岑溪法院提起诉讼。2016年12月,经法院主持调解,林某与余某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

在调解协议中,林某承诺从2017年1月至8月,每月归还一定数额的借款直到借款本金全部还清。调解协议生效后,一开始林某还能按照协议归还了2500元,但是到了4月份,林某便在岑溪市“消失”了。气愤不已的余某于6月份向岑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岑溪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发现林某对法院电话避而不听,同时,在对林某的财产查询中,法官发现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多次走访调查,林某的亲友等也未能获知林某的下落。

为了让“老赖”得到应有的惩罚,在争取申请执行人余某同意后,法院向林某使出了执行利器——悬赏公告。悬赏公告中承诺:提供林某下落或财产线索的举报人将获得执行款金额的10%作为奖励。11月7日下午5时,该悬赏公告在该院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今日头条等多个渠道发布,引来大量群众在网上围观。

悬赏公告发布后次日,林某主动打电话找法官。“法院的悬赏公告发布后,亲戚朋友们都知道了我的丑事,还有长辈打电话过来责骂我。我现在后悔死了,真不该借钱不还。”林某在打给法官的电话中表示后悔不已,并在当天自动履行了剩余的16500元借款。法院在收到林某汇来的执行款后,将林某的悬赏公告撤下。

“在执行悬赏制度后,不仅获得了群众的大量举报线索,还让一些被悬赏的‘老赖\’深感耻辱而主动履行义务,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岑溪法院执行局黄法官说。

(梁植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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