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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生产仅是禁燃第一步

梧州日报 2017-08-21 09:33 大字

据8月15日《梧州日报》报道:记者从梧州市安监局获悉,梧州市明确爆竹生产企业将全部退出生产领域,目前退市方案正在制定中。

燃放烟花爆竹是国人喜庆、辞旧岁迎新春等的重要内容之一,殊不知,却也隐含着巨大的危害,首先,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气体,造成雾霾,这些有毒有害气体还是无形的“杀手”。当硝烟弥漫时,这些气体对我们的呼吸系统、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有一定的损害作用,对眼睛也有刺激作用。

其次,燃放烟花爆竹地区的噪声会高达135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在夜间人们所能接受的噪音不得超过45分贝,而高强度的噪音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病人来说的危害十分严重。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几乎每年都有因放烟花爆竹,造成听力受到严重损伤、爆炸性耳聋、听觉迟钝的事例……更为可怕的是,烟花爆竹除了会造成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外,还会可能带来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大家不会忘记的是,2013年11月1日15时54分,梧州市岑溪三堡镇爆竹厂发生烟花爆竹爆炸的惨痛事故。

不过,令人值得欣慰的是,梧州市已经明确爆竹生产企业将全部退出生产领域,目前全市尚有的岑溪8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已于近期自愿签订《承诺书》,将按照自治区产业发展规划在2019年底前主动退出,将从根本上有效遏制和彻底杜绝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事故。

然而,对烟花爆竹企业主和员工来说,退出就是失业。如何安置退出企业和从业人员,是摆在政府面前亟须解决的又一核心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对主动退出或转行的企业,应给予土地转换、转产项目、招商引资、资金补助、工人安置等方面的适度扶持政策;其次,要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快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促进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一地一策,一厂一案”原则,抓紧制定本地区烟花爆竹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和各具体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退出、关闭方案;此外,有条件的生产企业可以转型搞批发,从生产商到批发商,实现角色转变。

当然,在有序推进退市的同时,政府职能部门要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燃放、出口等环节的违法行为,严防不法分子利用退出、关闭企业的生产厂区非法生产和存储烟花爆竹,严防非法生产行为因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关闭而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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