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涉事男子被行政拘留十五日

西江都市报 2020-01-20 06:5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雨燕 通讯员 李禹洁)男子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还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对于该男子的违法行为,苍梧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作出严惩。

据了解,当前,利用私家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时有出现,给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为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苍梧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结合春运整治主动出击,加大巡逻密度,组织警力在辖区重要路段开展检查,并采取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

1月15日16点许,在苍梧高级中学路口,苍梧公安局交管大队石桥中队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其间,民警发现一辆面包车存在异常,立即对该车进行拦截。民警打开该车车厢检查时,发现整个车厢里装满烟花爆竹。经核查,该车驾驶员李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也没有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

目前,对于李某无证驾驶机动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未经批准运载危险物品、运载危险物品未悬挂警示标志、运载危险物品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等行为,苍梧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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