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甫镇生活垃圾处理费过高?
梧州零距离网友提问:
目前,苍梧县旺甫镇收取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标准为每月30元,全年共360元。本人认为这个收费标准对于城镇居民来说是过高的。请问,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是依据什么条例制定的,有没有经过听证?
苍梧县网络发言人回复:
经了解,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政府定价,具体标准是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环卫主管部门按照价格决定的法定程序制定,经成本测算、价格论证,公开举行县城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听证会后,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案,再上报至县政府研究批准的。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苍梧县物价局 苍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苍梧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旺甫镇城镇生活垃圾费的征收严格按照《苍梧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办法》(苍价〔2019〕1号)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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