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会议,专门为她而开

广西日报 2019-03-20 07:54 大字

■法治故事

本报记者龚文颖通讯员曾城

“我们该继续对她进行心理辅导。”

“我们可以帮她找一份工作,让她一边在家带孩子,一边赚点生活费。”

“如果她愿意继续上学,我们可以和学校协调。”

今年“三八”妇女节前夕,一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会议在苍梧县举行,25名来自该县各行各业的妇女代表齐聚一堂,只为了一个目的——为该县检察院司法救助对象、未成年人阿清(化名)的后续帮扶出谋划策。

阿清是一名未成年女孩,家住苍梧县岭脚镇的一个小山村。2014年至2017年,她先后被同村3名男子多次强奸,并于2017年年底产下一名女婴。经司法鉴定,阿清属于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案发后,除了一名侵害者(女婴的父亲)死亡外,另外两名侵害者被苍梧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九个月、三年十个月。

侵害者虽然受到了法律制裁,但阿清却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一个尚在学校读初中的16岁女孩,突然变成了一名未婚妈妈,她该如何面对今后的生活?

得知情况后,苍梧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锦梅带领检察官们到被害人家所在的镇民政办、司法所、学校、村委及其家中走访,了解到阿清一家系建档立卡贫困户,母亲及两个弟弟均是智残人士,父亲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5口人住在仅33平方米的老房子里,靠其父亲贩卖猪肉和领取低保金维持生活。

苍梧县检察院经调查后,认为该案属于典型的“因案增贫”案件,迅速将情况层报自治区检察院,积极争取跨级别联合救助。经核实情况后,两级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共为阿清申请了数万元司法救助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阿清及婴儿面临的生活问题。

在开展司法救助过程中,检察官发现阿清沉默寡言。据了解,阿清在村中遭受不少流言蜚语,情绪不稳定,甚至不敢走出家门。为此,苍梧县检察院成立了“女检察官+妇联干部+爱心人士”关爱小组,通过定期登门回访、慰问、电话了解等方式,及时对阿清开展心理安抚和疏导,并专门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上门进行心理辅导,根据其具体情况制订了干预预案。

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阿清逐渐走出阴影,性格日渐开朗。当检察官到家里看望时,欣慰地看到了她的笑容。为切实解决阿清家庭的实际困难,发挥更大的救助效果,苍梧县检察院积极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建立了“1+N”(“1”即检察机关,“N”即民政+扶贫+妇联+残联+共青团+镇政府+帮扶单位+爱心企业+村委等)联合救助帮扶机制,形成全社会整体帮扶的合力。近日,苍梧县岭脚镇政府、人大主席团分别向苍梧县检察院和自治区检察院发出感谢信,充分肯定检察机关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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