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执行攻坚 彰显司法正义
去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之年,苍梧法院集全院之力,以敢于亮剑的精神,采取挂牌作战、集团作战的模式,在执行工作中攻城拔寨。全年受理执行案件803件,执结684件,执行到位金额1.4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9.93%、23.24%和4.2%,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结案。2016年以来,受理的案件中有财产可共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达到99.8%,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合格率达到91.67%,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提前完成了最高法提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三个90%”“四个基本”的总体目标。
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综合治理执行难。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与有力推动下,构建了各单位部门协助执行的联动机制。特别是银行、电信、税务等多部门共同推进失信行为联合惩戒体系建设,年内对615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281人,迫使50余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形成了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格局,外界干预执行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集中执行大行动与常态化强执行相结合,打出法院执行声威。去年4月至8月,连续5个月集中全院干警成立若干个执行团队与执行攻坚“党员突击队”,节假日、双休日不安排休息,拉开集团作战、挂牌作战架势,开展“假日执行”“夜间执行”等专项活动,向基本解决执行难发起最后猛攻。几个月时间,执行团队足迹遍布辖区各个镇村,不分昼夜全力投入执行工作。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啃下一大批“骨头案”。集中执行行动之外,安排20多人常态化开展执行行动,同时全面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运用,保持执行工作的连续震慑力。一年来,共安排5次大规模的集中搜查拘留大行动,依法搜查被执行人居住地、营业场所等25处,拘传被执行人38人次;依法对30人处以罚款,金额45万元;对30人依法实施司法拘留,对其中2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打击逃避、规避执行行为的强大声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现象基本得到遏制。
规范执行行为,消除执行乱象。建立“审执分离”机制、执行周例会与一把手责任制等制度,全力抓好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案卷统一管理,任务统一分配,全方位加强执行流程节点监督管理,执行队伍中存在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基本消除。
创新执行方法,提升执行质效。推行执行繁简分流,集中人力物力办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提高有财产案件实际执结率。建立执行保全联动机制,及时保全涉案财产,防止财产转移,确保权利得到实现。运用信息化提升执行质效,直接在法院内网查控财产、划拨银行存款;同时推行微信执行、司法网络拍卖等,破解查人找物与财产处置难问题,保证有履行能力的案件都能够执行结案。对“执行不能”案件则积极探索执行转破产(简称“执转破”)等执行退出机制,受理了梧州法院首例“执转破”案件。苍梧县人民法院还发表执行宣传稿件50余篇,张贴执行公告1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1654份,全面强化执行宣传,提高执行震慑力。
此外,该院还对2016年以来共663件终本案件逐件进行清理、排查、整改,并建立健全终本案件恢复执行的相关制度,确保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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