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命案潜逃三年 经苍梧公安敦促规劝后投案自首
扫黑除恶·建设美丽梧州
本报讯(记者 陈雨燕通讯员 欧阳灿 邓雪珊)1月7日,在逃人员何某文在家属的陪同下,来到苍梧县公安局旺甫派出所投案自首,结束了自己三年的逃亡生涯。
2016年1月1日,新年的钟声刚刚敲响,苍梧县旺甫镇老义村至木双镇公路一工地上发生一起殴打案件,施工方与阻工方争吵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在殴打过程中,施工方的胡某水、何某文等人持刀将对方的人砍至一死一重伤。案发后,苍梧县公安局迅速出警,将涉案的团伙成员胡某水等四人抓获归案。另一名涉案人员何某文潜逃,后被该局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以来,苍梧县公安局筛查历年在逃人员信息,并逐条梳理线索,一方面加强追捕工作,另一方面多次到何某文家中,动员家属规劝其自首。民警的努力终于感动了何某文的家属,1月7日,何某文的母亲带着儿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何某文对其于2016年1月1日,在旺甫镇一工地上参与殴打他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何某文因涉嫌故意伤害致死案已被苍梧县公安局执行逮捕,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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