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湖新区通报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履职履责不力?严肃问责

济宁晚报 2018-10-25 09:25 大字

本报记者 万德龙

记者从太白湖新区纪工委获悉,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昨日,该区通报了4起典型案例。

1、石桥镇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李杨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履职不力问题。

2015年6月至12月,石桥镇靳庄村、道口村、陆桥村等村三户村民申请危房改造,李杨在审核、建设以及验收过程中,履职不力,把关不严,致使建设的危房改造未在原批准的地址上建设,不符合政策的情况下进行了上报,以及三户危房改造面积存在不同程度的超过上级规定的建筑面积等问题。2018年10月,李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石桥镇靳庄村原村委会主任臧建华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履职不力问题。

2015年12月,臧建华对本村村民危房改造面积超过上级规定的标准,工作疏忽,把关不严,致使建设的危房改造房屋验收合格,造成了不良影响。臧建华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8年10月,臧建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石桥镇陆桥村党支部书记陆开峰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履职不力问题。

2015年6月,陆开峰根据石桥镇政府安排,负责本村村民申请危房改造资金审核上报验收等工作。在未认真审核的情况下,对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申请予以通过,在验收过程中,履职不力,把关不严,致使本村危房改造面积超过上级规定标准的房屋验收合格,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0月,陆开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石桥镇道口村委委员孙路路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履责不力问题。

2015年12月,孙路路根据石桥镇政府安排,负责本村村民申请危房改造资金审核上报验收等工作,在验收过程中,履职不力,把关不严,致使本村危房改造面积超过上级规定标准的房屋验收合格,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0月,孙路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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