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翻蜂箱强收“赞助费”
本报讯(见习记者 肖旻泰通讯员黄争明)2018年8月7日,苍梧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黎某以收取篮球赛“赞助费”为幌子对苍梧县狮寨镇王水村多名蜂农强行索要财物,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游手好闲动歪心思
黎某是土生土长的王水村人,平时游手好闲,无正式工作,加之有吸毒行为,所以经常是“囊中羞涩”。2015年10月,黎某发现最近村子里经常有外来的蜂农出没,觉得外地人不了解本地的情况,即便受了欺负也只会忍气吞声,于是动起了在他们身上“捞钱”的歪心思。
思来想去,黎某最终决定冒充“蜜蜂管理员”的身份,以“举办篮球赛”的名义,向蜂农们收取一部分“赞助费”。
喷杀虫剂踢翻蜂箱
“我是专门管理王水村一带蜜蜂的,为了下一届‘振狮杯\’篮球赛能顺利开展,要征收点费用,每一箱蜜蜂收取20元钱。”2015年10月8日,黎某开着摩托车来到几家蜂农的养蜂处,以收取篮球赛赞助费的理由强行索要财物。碰上不愿给的,便施以威胁、恐吓。几日内,先后强行收取蜂农于某、岑某、李某三人现金共计1200元。
看到收取保护费颇为顺利,尝到甜头的黎某愈发得意忘形,还添置了水果刀、杀虫剂等“家当”。
接下来的几天里,手拿水果刀,裤袋揣着杀虫剂的黎某先后出现在外地蜂农刘某、潘某、陈某的养蜂处,碰到不愿给“赞助费”的,先是不停比划手中的水果刀,蜂农如果还不“就范”,便以杀虫剂杀死蜜蜂继续施加威胁。令黎某意想不到的是,蜂农潘某、罗某、陈某不管黎某再怎么威胁,都不愿意给钱。恼羞成怒的黎某拿起杀虫剂对准蜂箱乱喷一气,走时还把几个蜂箱踢翻在地。
受到勒索的蜂农刘某、潘某、陈某先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分别以故意损毁财物案、敲诈勒索案进行了受案登记。但由于部分受勒索的蜂农没有报案,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发现黎某实施的上述行为尚不构成犯罪,因而只是给予其治安处罚。
天网恢恢终落法网
2018年2月12日,黎某因吸食毒品和故意伤害他人被公安机关抓获,羁押期间,黎某供述了其在2015年曾向岑某、于某、李某敲诈勒索1200元的犯罪事实。结合2015年被害蜂农刘某、潘某的报案事实,苍梧县公安机关认定黎某相关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于2018年2月27日对其以敲诈勒索罪立案侦查,之后又把相关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苍梧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威胁、要挟的方式,多次向他人强行索要财物,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二年内敲诈勒索五次,应酌情从重处罚。但案发后,被告人家属代为退赔了被害人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苍梧县人民法院对黎某作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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