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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缓解交通拥堵及减少事故发生 龙圩区城区内禁行三轮车

西江都市报 2018-01-26 16:1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陈雨燕)1月24日,梧州市交警部门发布通告,为有效缓解龙圩区交通拥堵问题,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即日起禁止三轮车(包括机动三轮车、非机动三轮车、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三轮车等)在龙圩区四合高速路口以东、苍梧高速路口以北、西江大桥南岸路口以西及念村路口以北的城区范围内行驶。

据居民反映,近年来,龙圩区三轮车非法从事货运、客运现象日益突出。在日常执法中,交警部门留意到,龙圩区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乱停乱放、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违反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比较普遍,经常引发道路交通阻塞和交通事故,影响市民平安出行。

为此,交警部门发布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禁止三轮车在龙圩区上述城区范围内的道路行驶。

1月25日,记者到龙圩区实地走访,发现龙圩区大街小巷内仍有三轮车行驶,不少三轮车内还载有乘客。而在龙城路大转盘周边路段,聚集了五六辆载客三轮车。

家住龙圩区的市民杨先生说:“我平时出行多是坐三轮车,因为它们能到达公交车去不了的地方,而且价钱挺实惠,一般5块钱就能坐到目的地。但是三轮车司机有时候确实会逆行、闯红灯。”而另一名驾驶小车的市民黄女士则表示,载客三轮车经常驶出机动车道、闯红灯,带来不少交通隐患,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取缔非法载客三轮车。采访中也有群众指出,禁行三轮车后,有关部门应完善公交线路,方便市民出行。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自1月24日起,如三轮车违反通告在龙圩区禁行区域内道路行驶,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对涉事车辆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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