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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子也能扶贫 梧州中院在扶贫帮扶工作中化解一起 山林纠纷,使贫困村提前实现脱贫

西江都市报 2018-01-15 16:15 大字

“我们主动服务扶贫攻坚大局……协助旺甫镇龙洞村化解集体林场纠纷……使该村提前实现脱贫目标。”1月10日,在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式上,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滕志华向人大代表们作报告工作时,举出一个特殊的扶贫例子。

“办案子也能扶贫?少见!难得!”滕志华的发言迅速引起了市人大代表们的关注和热议。

11日,本报记者走访了各方,深入了解了苍梧县旺甫镇龙洞村山林纠纷案的来龙去脉。

20年前的承包合同

事情还得从20多年前说起。1995年,黄汉文等三人与龙洞村村委签订了承包子旺林场的合同,约定承包林场1622亩,承包经营期为50年,期间村委占20%林木收益,黄汉文等人占80%。

2008年,双方签订了附加协议,约定2009年至2018年,每年黄汉文交800元租金给村委,2019年至2028年交1200元,2019年至2041年每年交1600元。

子旺林场是龙洞村的唯一集体财产。不少村民认为林场承包期过长、租金过低了。

“这是前几任村干签下的合同。虽然是历史遗留问题,但合同白纸黑字,现在的村委不能不认账呀。”龙洞村村支书李伟强无奈地表示,村委曾多次要求提高每年的租金,但承包方拒绝。

2016年以来,梧州中院担任龙洞村的扶贫帮扶单位。对林场纠纷一事,法院党组引导龙洞村村委运用法律手段维护集体利益。

2017年8月,龙洞村委向苍梧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承包人退还林场经营管理权,并赔偿损失265万元。

特殊案件不能机械办案

苍梧县法院民一庭庭长何云介绍,案件有特殊性——龙洞村是贫困村。如果能妥善处理纠纷,龙洞村有望一举脱贫。

案件的特殊性,也决定了处理时法官不能机械地照搬法律条文。受理案件后,何云与苍梧县法院行政庭庭长李炳基频频进入龙洞村调解案件。

刚开始时,调解工作显得步履维艰。黄汉文等人有极大的抵触情绪,他说,1600多亩山林中,不能砍伐的天然林达1200多亩,可以采松脂的商品林只有400亩,自己从中得到的收益不多,实在难以给更多的租金。

龙洞村村民也有自己的诉求。村民李伟明表示,现在市场上每亩山林的年租金为30多元,如果维持现状,村民们损失大。他说:“如果对方没法子提高收益,为什么不让能干的人来干呢?”

由此,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何云尝试换一种方式,引入新的山林承包人,让龙洞村委会与黄汉文等人签订新的子旺林场流转协议。然而,黄汉文还是不同意调解方案,认为即使把山林转租出去,也是自己的事,与龙洞村委无关。

于是,法官们又多次上门普法,向黄汉文等人指出,根据相关法律,私自转包山林是违法行为,希望他们从贫困村发展经济的大局出发,全力配合法院办案。

林场年租金提至5万多元

经长达4个多月的调解,诉讼双方终于达成和解意愿。

2017年12月18日,龙洞村村委、黄汉文等人与新的山林承包者齐聚一堂,签订了子旺林场经营权流转协议,梧州中院院长滕志华到场参加了见证。

根据新协议,子旺林场每亩租金将提高到32元/年,龙洞村委每年将获得数万元租金。现有林场林木流转费议价为135万元,其中龙洞村委获得了40.5万元。

在现场,新的承包者当场将30万元林木流转费定金交给了龙洞村委以及黄汉文等人。随后,龙洞村委撤回了诉讼,法院也决定免收诉讼费。

至此,子旺林场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圆满解决,龙洞村村集体收入由每年800元提高至5万元,提前实现了贫困村脱贫目标。

村民李伟明说:“新的老板今后有意利用林场开发特色旅游业。山林盘活了,村民们都满意。”黄汉文等人也觉得满意,他们得到了合理的租金收入。因为熟悉山林,新的承包人还希望他们今后能参与管理林场。

本报记者 赵洋 通讯员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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