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一户都不能少 ——武威市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受惠面100%
记者 赵灵芝 通讯员 张国鹏 李海虹
“真的没想到,享受不上税收优惠政策,国税干部比我们还着急。”武威市元新电器电梯有限公司经理周龙元说。调侃的语气里,满是敬佩和感动。
事情是这样的:
2015年4月申报期内,凉州区国税局四分局管理人员贺卫军例行查询征收管理系统,发现武威市元新电器电梯有限公司在一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实现利润额为109126.63元,按25%的税率申报缴纳了企业所得税27281.66元,未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于是,贺卫军立即上门查问原因,并告诉他们10万-20万元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新政。公司经理和财务人员都说:“不知道啊!还以为利润10万元以下才能享受优惠。今年一季度我公司利润超过了10万元,就按25%的税率申报了。”看到贺卫军递过来的宣传资料时,财务人员有些不好意思:“这个材料我在大厅办业务时见过,也看到过你们在税企QQ群里发的通知和相关链接,还以为是原来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就没太在意。多亏有你们提醒!”最后,在税收管理员辅导下,财务会计立即对申报表进行了调整,办理了补充申报,多缴税款也做了预缴处理,用于抵顶以后缴纳的税款。“减免税工作也做得这么认真,国税服务真是没得挑。”公司经理周龙元称赞道。
古浪恒泰祥皮毛有限公司财务人员也讲了一件“没想到”的事:该公司于2014年12月底办理税务登记,在2015年4月份申报办理1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因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条件,减免企业所得税额3397元。“没想到第一次办理所得税申报,就享受到了税收优惠的好处!”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与否,涉及到占我局所得税总管户76.17%的4040户小型微利企业的切身利益。”武威市国税局主要负责人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0万-20万元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新政出台后,市局各级管理部门和人员充分认识到了落实政策的重要性,严格按照甘国税办发〔2015〕21号、甘国税函〔2015〕130号文件精神进行了工作部署。依据2014年四季度申报数据,市局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摸底测算,准确界定适用政策区间企业,由管理分局干部入户宣传政策,开展定额调整工作,使税收新政在一季度征期如期落地。
为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100%享受优惠政策,市局组织开展了“国税干部牵手千户小微企业”宣传活动,并在对外网站开辟“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专栏,同时利用微博、微信网络媒体的辐射作用,面向广大纳税人开展“武威国税微博、微信扫一扫”活动。市局班子成员在“大走访、察实情,解难题”活动中,率先垂范,分组深入群众联系点、企业,送小微政策上门,协调涉税事项,并及时向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取得了地方党委、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市、县区局依托内网“最新政策”“政策解读”等专栏上传基本政策、政策解读文章;组织内部培训,明确后续管理、申报表填写方法等,确保税收管理人员懂政策、能辅导、会管理,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政策打好基础。
还有一些感人的细节服务:
对小微企业新政出台后纳税人咨询、关注频率高的热点问题,安排各县区局收集整理上报,再由市局统一梳理,在《武威日报》刊登,扫除纳税人政策盲点。对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反馈上级部门,畅通政策诉求表达渠道。
市局统一制做小微优惠政策申报表填写表样,简单直观,通俗易懂。并在省局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对申报表填写是否规范、上报数据及时性、办税服务厅和农村税务分局是否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是否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首问责任制”进行考核,切实提升政策执行力、落实力。
为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100%享受优惠政策,对放弃享受优惠的企业,由管理分局负责逐户上门调查原因,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一一退回放弃证明,并手把手辅导企业正确填写申报表,确保了这些企业2014年汇缴时全面、一次性享受政策红利。
……
功夫不负有心人。据统计,2015年上半年,武威国税符合小型微利条件的企业共4040户(其中亏损1049户、零申报2353户、盈利638户),盈利面15.79%。实际享受638户,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受惠面100%,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102.3万元(户均减免税0.1603万元),同比增加41.54万元,增幅68.37%。其中,扩大减半优惠政策范围后,新增10万-20万元小微企业11户,减免所得税23.13万元,户均减免2.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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