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者判刑又罚金
◇记者张葆壬
关键词:凉州区法院
鑫报武威讯近日,凉州区森林公安分局办理的朱某某、武某某滥伐林木案,由凉州区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依法作出刑事判决,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武某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滥采滥伐林木违法者敲响了警钟。
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武某某,系凉州区康宁乡东湖村农民。2012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两人结伙出资购买作案工具发电机及电锯,并雇人采伐了该乡康宁村七组违法买卖的八家农户退耕还林地上的杨树320株,材积40多立方米,涉及林地面积9.45亩,获利4000多元,因未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破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滥伐林木罪,森林公安分局将此案移送检察院起诉,近日,凉州区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依法对二人分别进行了判决。
新闻推荐
■实干创业 成就梦想◇记者 张萍关键词:幼儿园 陶莲鑫报讯 雁滩路上一家并不起眼的幼儿园里整日都充盈着孩子们的欢笑声,即使暑假的时候也不例外。而这家幼儿...
武威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武威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