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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良心发现为男干部喊冤

兰州晚报 2010-07-22 19:46 大字

▲ 法庭外社会各界关注

本报讯  7月21日,原武威市文化馆干部裴树唐强奸业余女演员一案在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这起历时24年的“强奸案”在武威当地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强奸案,24年后再申诉

当日上午,原武威市文化馆干部裴树唐在法庭上申诉:1986年8月5日下午3时许,他作为武威市文化馆文艺辅导干部,召集了部分文艺骨干,在自己的办公室研究安排参加9月份职工业余文艺调演的有关事宜。会后,业余歌手刘晓兰在秦剧团音乐老师的伴奏下练唱。时至5时许,秦剧团的音乐老师指出,刘应该纠正演唱中存在的吐字归音和气息方法上的错误。于是,裴树唐答应为刘晓兰进行单独业务辅导。由于裴与刘专心练唱,不知不觉超过下班时间(6时半)。双方约定次日上午刘再来接受辅导。出门时正好遇到武强,他是刘晓兰的未婚夫,前来找刘晓兰回家吃饭。当时,武强与裴树唐之间发生了口角,争吵之后,武强随之离去。次日上午,刘晓兰的未婚夫武强又亲自来到文化馆找领导道歉承认错误,希望不要因此事影响到刘晓兰继续参加文艺活动。9天之后,刘晓兰却又在未婚夫武强的陪同下以“强奸罪”对裴树唐进行控告。

申诉人裴树唐认为, 原武威市今凉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他犯了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以及原武威地区今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是有误的,原判决中认定的案件事实根本不存在。目前新发现和新掌握的证据,足以说明他被冤枉的,请求法律为他雪耻申冤,以树司法公正。

“受害女演员”良心发现  

昔日的“受害人”刘晓兰,当日却变成证人站在了法庭上。

据刘晓兰讲,1986年,她刚参加工作不久,涉世不深,对爱情和未来生活充满了美好憧憬,而且她天生有一副好嗓子,又能歌善舞,酷爱文艺。1986年8月5日下午,裴老师(指裴树唐)在她的再三恳求之下,对她进行了单独辅导。辅导结束后,正好遇到前来找她回家吃饭的未婚夫武强。武强无端怀疑她与裴老师有染,随之双方发了口角。次日上午,未婚夫又到文化馆道歉,请求让她继续参加文艺活动。而当时的两位文化馆领导王光和张文,以承诺可以把她和未婚夫的工作调至文化馆,教唆并暴力威胁,逼迫其承认被奸和提起控告。于是,生性怯弱又爱面子的她依从和照抄了事先虚构和撰写好的被奸情节控告材料,到公安部门报了假案。

刘晓兰说,裴老师蒙冤为囚,而她又被人胁迫,这些都是用清白、名誉和自取其辱为代价。导致她婚姻破裂,居无定所,暂住娘家。无地自容的她,感到后悔、痛苦……世上没有永远的秘密,而自己又是难逃法网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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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由于该案已历时24年,涉及的案情较复杂。为了慎重起见,当日庭审中,合议庭由5人组成。该强奸案上午审理了两个小时结束,审理过程中,法庭并没有当庭宣判。对于该案,本报将继续关注。

(文中人物除裴树唐外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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