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一酒店拖欠7人16万工资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介入调查却没结果
潼关县天友酒店
12月10日,朱先生向华商报反映,潼关县天友酒店拖欠他们后厨班组7人共计16万余元工资迟迟不发放,酒店方一直称资金困难,7月他们曾将此事投诉至潼关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但到现在也没拿到工资。
投诉人:酒店与后厨班组7人达成还款协议,但未兑现承诺
“我跟另外6人一起在天友酒店厨房工作,工资以前一直都按时发放。可是从今年1月开始酒店就不按时发工资了,1月和2月只拿到了一部分工资,3月、4月、5月、6月未支付一分钱,6月底我们7人离开了酒店,初步统计拖欠工资有16万余元。去找酒店负责人,对方称酒店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支付。7月,我们将此事反映给了潼关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受理后也做了行政处理决定,但问题还是没得到解决。”朱先生说。
天友酒店分为客房部和餐厅部,餐厅因经营问题今年大概7月初停业,但客房部仍然继续运营,“客房部仍在运行,说明还有资金,咋就没钱支付工资?8月22日,劳动监察大队出具了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酒店方支付拖欠工资并支付25%补偿金,但酒店并没有执行,期满后劳动监察大队也没申请强制执行,不知是何原因。多次询问都被告知大队负责此事的人不在。”朱先生说。
为能尽快拿到拖欠工资,朱先生跟另外6个人与酒店方9月23日达成协议,酒店方承诺每月30日结算2000元工资,一直到所欠工资还清。但10月和11月,酒店方并未按约定打款。
10日,记者从朱先生提供的“潼关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决定书”看到,经查,天友酒店拖欠朱先生、任先生等7名后厨班组员工工资168699元,天友酒店未依法进行整改。现做出如下处理决定:足额支付工人工资168699元;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处所欠工资和补偿金总额2倍罚款。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起诉)又不执行的,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决定书时期为2019年8月22日。“按决定书描述,现在早已期满,但并没见劳动保障监察强制执行。”朱先生说。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接到投诉,结果不清楚
那么,天友酒店对处理决定有无行政复议或起诉,期满后潼关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有无申请强制执行?该大队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表示,大队确实接到了朱先生等人的投诉,此事由专人负责,具体结果不清楚。
对此,天友酒店一梁姓负责人说:“酒店餐厅6月底7月初就关停了,至于拖欠朱先生等人工资一事不清楚,等询问老板后再回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收到该酒店任何回复。华商报记者 唐保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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