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检察院公诉一起骗婚案

西部法制报 2019-07-11 01: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建锋通讯员马定奇)以结婚为幌子,通过索要见面礼、彩礼等方式诈骗钱财,疯狂筹集毒资的被告人王某、万某、韩某,近日被渭南市潼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潼关县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6个月、3年6个月、2年6个月,并处罚金。

经查,被告人王某、卢某(已被上网追逃)、万某、韩某均系吸毒人员,4人以前因共同吸食毒品认识。2018年4月,他人让被告人王某给一男子介绍对象,被告人卢某获知后,便和王某等人预谋以结婚为幌子骗取钱财。卢某找到已经结婚的吸毒人员万某,并将万某介绍给被害人武某认识,并由被告人韩某等人冒充万某的父母,与武某及其亲属商谈结婚事宜。王某、卢某、万某等人以结婚为由,先后从武某处骗取现金、手机、首饰等共计价值15万余元。同年6月2日,被告人万某与被害人武某举办了“婚礼”,但是婚后仅仅过了十余天,万某便以看同学为由离开武某家。被害人武某多方打听,才知道万某系吸毒人员且已经结婚,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被告人王某、万某、韩某隐瞒万某已婚的事实,以结婚为幌子,通过索要彩礼骗取被害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犯罪数额巨大,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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