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检察院起诉首例假记者案

西部法制报 2019-07-06 01: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建锋通讯员梁春强马莉)6月25日,渭南市潼关县检察院对习某某、邓某某等9人敲诈勒索、诈骗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依法提起公诉。

据了解,侦查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潼关县检察院后,该院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副检察长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小组,对该案的主要犯罪事实及证据进行审查。经查,以习某某、邓某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假借其开办的广告公司与报社有广告业务关系为由,为牟取不法经济利益,雇用王某某、李某某等人通过不断打电话、发短信,滋扰、纠缠被害单位,以曝光被害单位负面新闻等“软暴力”方式,强行向被害单位索要所谓的宣传费,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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