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潼关县重奖道德模范

渭南日报 2019-05-10 10:37 大字

渭南日报 记者 彭斌 通讯员 薛媛 万力强

5月8日,潼关县召开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对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进行表彰奖励,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在教育人、引导人、带动人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据了解,潼关县免费公交车驾驶员屈栓宁,2018年11月入选“中国好人榜”,他工作以来一直默默地在本职岗位上发光发热,用热情温暖服务着每一位乘客。桐峪镇东晓社区小口村六组的村民田红民,2018年入选10至12月份“渭南标杆”,其妻子患尿毒症十几年,依靠透析维持生命,他十余载如一日守护妻子,用爱和责任撑起了一个家。

该县县委、县政府对入选“中国好人榜”的屈栓宁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8000元,对“渭南标杆”荣誉称号获得者田红民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2000元。号召广大干部职工从自身做起,从平凡小事做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追赶超越、建设美丽新潼关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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