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河Ⅲ级IV级防汛应急响应解除

三秦都市报 2018-07-16 03:20 大字

本报讯(记者张维)7月15日8时许,省防总向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市、杨凌示范区以及相关成员单位发出通知,解除渭河Ⅲ级、IV级防汛应急响应。

鉴于目前陕西省今年渭河1号洪水已全线回落,7月15日8时渭河华州区站水位回落至警戒水位以下,已顺利通过潼关汇入黄河,依据《陕西省防汛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省防总决定从2018年7月15日8时解除渭河Ⅲ级、IV级防汛应急响应。同时要求沿渭各级有关部门继续切实做好渭河洪水回落期的巡查防守和应急处置,确保人员和工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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