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救助管理站举行开放日活动潼关县改进临时救助办法

渭南日报 2018-06-20 07:38 大字

  本报讯(记者郭艳)6月19日,市救助管理站举行了以“推进阳光救助、履行兜底职责”为主题的全国第六个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代表零距离了解救助管理工作。

  在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的带领下,60余名市民代表先后走进市救助管理站、托养中心,通过参观受助人员生活区、心理辅导室、图书室、文体娱乐室以及新星困境儿童援助中心等功能区,近距离了解渭南市救助工作的日常运转流程、救助保护政策法规以及帮助受助对象寻亲回家的方式。“参加了本次活动,我深入地了解到救助管理站平常是怎样开展工作的,他们不仅在硬件方面投入力度大,对未成年人情感、教育等方面支持工作也做得很细致,令人感动。今后我会更多关注救助群体,尽自己所能来帮助他们。”市民卢月荣说。

  “这次举办的开放日活动,就是为了让更多市民了解、参与救助管理工作,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的公众知晓率,以此帮助更多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市救助管理站站长卞伟呼吁广大市民,可以通过渭南市救助管理站寻亲公告,或搜索“渭南市救助管理站”微信公众平台添加关注,参与寻亲话题互动,尽快帮在站长期滞留的60多名流浪乞讨人员找到家人。

  近年来,渭南市通过推进“四级联动”救助管理机制常态化运行,突出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活动,有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益,进一步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截至上半年,共救助生活无着、无力返乡、流浪乞讨人员339人次。

  本报潼关讯(通讯员李娜记者彭斌)为更好地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潼关县将日常救助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临时救助由各镇办直接进行审核审批,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该县严格落实“救急难”程序,救助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临时救助,各镇办直接审核审批后,将救助金直接打入申请对象惠民“一卡通”账户,并将救助对象信息录入社会救助监控系统,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救助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临时救助,各镇办将救助对象审核后的信息录入社会救助监控动态系统后,将审核通过对象的所有资料报上级民政部门审批。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民政部门先行救助,在紧急情况解除之后,再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全县加强了对各镇办临时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挤占、挪用、套取资金等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对因责任不落实、相互推诿、处置不及时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因审核审批把关不严,造成救助对象不准确的,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责任。对于采用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资金、物资的,责令退回并由纪检机关依纪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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