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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集中约谈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涉气环境问题企业

西安商报 2017-06-15 06:13 大字
本报讯(记者高宇)结合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省环保厅于6月12日,对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沣东新城等6县(区)政府(管委会)和陕西师范大学等6家存在突出涉气环境问题企业进行约谈,要求有关整改方案于7月12日之前报省环境保护厅。

今年1-5月份,沣东新城、莲湖区、未央区、经开区、潼关县、秦都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为42天、47天、52天、52天、60天、61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分别为33天、29天、32天、32天、23天、29天,空气质量排名居于关中地区靠后位置,铁腕治霾压力传导不够,治霾工作任务不实不细,治霾工作监管力度不强,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关中其它县区环境空气质量存在较大差距,处于较被动局面,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不容乐观,完成全年的考核目标任务十分艰巨。

在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中发现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咸阳沣河集中供热公司、渭南陕西陕焦化工公司、渭南蒲城清洁能源化工公司、陕西渭河发电公司、西咸新区长顺仓储公司,未严格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存在突出涉气环境问题企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构成较大不利影响。

省环境保护厅在约谈中要求,沣东新城等6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准确认识铁腕治霾形势,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断健全铁腕治霾工作机制,加大压力传导,层层夯实大气污染治理责任,逐级逐部门列出任务清单,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建立和完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调度、研判、会商、考核、应急和问责等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网格化监管网络建设,确保对大气环境问题的规范、精细、高效的管理;完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档案管理工作,要加快提升县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水平。要求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等6家存在突出涉气环境问题企业,要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采取切实可行整改措施,尽快完成整治任务,做到依法依规生产、达标排放,履行好社会责任。相关市和县(区)环保局要积极主动做好服务,确保存在问题企业按期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沣东新城等6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作表态发言,表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将铁腕治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加快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补齐短板,切实将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降下来。不断创新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思路,切实提升治污降霾工作水平。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整改,彻底整改,给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陕西师范大学等6家企业承诺,坚决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整改、狠抓落实,坚决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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